住房补贴与房改政策
公积金住房补贴缴存与支取业务
1、单位新开户时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答: 企业单位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的法人证书、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和经办人的身份证 (身份证需正、反面复印)、银行
住房补贴与房改政策
公积金住房补贴缴存与支取业务
1、单位新开户时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答: 企业单位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的法人证书、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和经办人的身份证 (身份证需正、反面复印)、银行的开户许可证 (开户银行名字和账号)、单位的具体地址和联系电话。以上均为复印件即可。
2、公积金补贴从什么时候开始计息, 每年的结息日是什么时候?
答: 中心收到公积金补贴之日起按日计息, 按年结算。每年 6 月 30 日为结息日, 结息后本息自动转存。
3、公积金补贴如何缴存?
答: 住房公积金补贴缴存采用“托收”方式,11019 年 1 月至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补贴制度之月期间应补发的住房公积金补贴应予一次性补缴。每月的月底至月初通过一户通系统向单位的开户银行进行托收, 暂时不具备托收条件的单位可采用转账支票汇缴方式。
4、公积金补贴补缴业务如何办理?
答: 单位需要提供《浙江省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补贴补缴清册》并加盖公章, 补缴金额算至上一月。如果补缴跨年, 需要单位填写情况说明并且加盖公章。
5、单位新开户职工的公积金补贴新增到账业务如何办理?
答: 职工所在单位在向中心房改管理科申报审批后, 提供《省直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补贴申报审批表》及明细表, 若以支票的形式补缴, 则还需提供《浙江省省直单位住房补贴汇 (补) 缴款书》、转账支票。当月做到账, 补缴金额算到上一个月, 金额保留到元。
6、公积金补贴辖外转入业务如何办理?
公积金住房补贴缴存与支取业务
1、单位新开户时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答: 企业单位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的法人证书、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和经办人的身份证 (身份证需正、反面复印)、银行的开户许可证 (开户银行名字和账号)、单位的具体地址和联系电话。以上均为复印件即可。
2、公积金补贴从什么时候开始计息, 每年的结息日是什么时候?
答: 中心收到公积金补贴之日起按日计息, 按年结算。每年 6 月 30 日为结息日, 结息后本息自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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