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此文档

浅论法律局限性.doc


文档分类:论文 | 页数:约6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1/6
下载提示
  • 1.该资料是网友上传的,本站提供全文预览,预览什么样,下载就什么样。
  • 2.下载该文档所得收入归上传者、原创者。
  • 3.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1/6 下载此文档
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浅论法律局限性
周敏杰 摘 要: 作为法律的基本特征之一,法的局限性在法律实践中时有体现,本文拟以法律实践入手,从法自身的局限性与法的运行的局限性两方面对法律局限性予以界定,从而探讨如何正确认识法的这一特征。
关键词浅论法律局限性
周敏杰 摘 要: 作为法律的基本特征之一,法的局限性在法律实践中时有体现,本文拟以法律实践入手,从法自身的局限性与法的运行的局限性两方面对法律局限性予以界定,从而探讨如何正确认识法的这一特征。
关键词: 法律局限性; 法的运行; 良法之治
中图分类号: DF03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8631(2011)08-0061-01

在人类为建设一个丰富而令人满意的文明而努力奋斗的过程中,法律因其具有高度的技术性和可操作性,已经被认为是最主要的社会调控手段。然而,其作为人定制度,仍存在诸多固有弊端。现实社会中的法律并不能承载过多过大的社会重任,也不能完全按照人们所设定的理想模式进行运转,从当前热议的强拆难题便可见一斑。
一、引例
在拆迁补偿的暴利驱使下,近年,各地尤其是城市近郊“种房”现象屡禁不止。“种房”行为,即在行为人未经规划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无任何规划手续进行建设的行为,属典型的行政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之相关规定,主管部门在对行为人作出纠正其违法行为的相应行政处罚后,如当事人拒不执行,作出处罚的行政主管部门可申请法院依据相关法律程序予以强制执行(即强制拆除)。然而现实往往是,当事人对一纸罚书不予理睬,继续其违法建设行为,而主管部门由于无强制权只能申请法院予以执行,待到全部法律程序走完,法院决定予以强制执行时,至少三个月已过,此时,违法行为人早已将违法建筑盖好,如实施强制拆除,除会刺激违法行为人发生过激反抗行为,更将造成社会资源的极大浪费。
此案中,如果能对该违法行为予以及时有效地制止,必会减少违法行为人的抵触情绪,阻止社会资源的进一步浪费,从而实现社会效率与社会福利的最大化,然而,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从作出处罚决定到该决定的最终施行,需要严格的法律程序予以保障,于此产生的实效便是用更大的矛盾与资源的代价换取法律的严格实施。此处,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制止违法建设行为似乎捉襟见肘,甚而从某种程度上纵容了违法建设行为的发生,显然司法实效与立法意图大相径庭,由此可见,法律并不是万能的,其在一定范围内呈现的局限性不容忽视。
二、法律局限性的界定
作为人类用来对社会进行控制、调整、规范、指导的手段, 相比其它工具,法律不啻为对人类有益的工具和调整机制, 是人类追求美好生活目标的有效手段。然而,任何一种有益的事物都需付出代价,不论法律的局限性表现为内部的局限还是外部的局限, 都为此种代价的反映,具体表现为以下几方面:
(一)法自身的局限性
首先,法的作用范围有限。虽然普遍性作为法的基本特征之一,但其仍是以在国家权力管辖范围内为前提,对于国家权力无法涉及的人类行为及其社会关系,只能由法律之外的其它手段予以调整[1]。其次,法律适用与事实之间存在对应难题,即由于人的理性的有限性,法律适用者并不能将法律事实予以原本还原,只能无限接近,由此限

浅论法律局限性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相关文档 更多>>
非法内容举报中心
文档信息
  • 页数6
  • 收藏数0 收藏
  • 顶次数0
  • 上传人住儿
  • 文件大小16 KB
  • 时间2022-0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