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商店管理规定
创建一个安全、文明、和睦为加强学院商店经营
的规范管理,
保证学院正维护社会稳定和业主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经商环境,
作如下相关规定。学院管理的商店常的教学、生活秩序,现就
本规定合用于学院一切从事生产、经营
学院商店管理规定
创建一个安全、文明、和睦为加强学院商店经营
的规范管理,
保证学院正维护社会稳定和业主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经商环境,
作如下相关规定。学院管理的商店常的教学、生活秩序,现就
本规定合用于学院一切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各类商第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学校未经学院授权的商店管理部门同意,铺。
管辖内从事商业经营活动。
学院商店管理部门是其管理商店的主管单位,其主要第二条
以及所属企业或部门详细负责平时管理工作,负责人是安全责任人,
商店相关商店管理部门详细负责担当安全管理责任;平时安全管理,
安全监察检查工作。
进行经营活动商店管理部门引进社会谈铺第
三条应选择,
的同时,必房子租借合同资质齐备、信誉度优秀的承租单位,在签署
须签署相关安全责任书(协议书),明确安全管理方面的详细责任和
义务。
商店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引进单位的管理,严禁以租代第四条
管、以包代管。各类商店应按照国家规定,其营业执照、相应经营资
质证书等应齐备(将复印件悬挂墙上),并按照规定范围从事经营,
租借期限严格按照合同对无照或高出经营范围的商店应停止其经营。
禁止转租、出租。,营业
第五条商店管理部门要确实加强与公安、消防、安监、城管
并仔细做好人取得各方面支持,等单位以及学校安全捍卫部门联系,
防、物防、技防建设和管理。
各商店承租单位应仔细履行国家和上级政府部门第六
条
自觉听从管理并严格恪守各项安全管理规定。颁发的
各项安全规定,
接受管理部门和学校安全、捍卫部门以及属地公安、城管、安监、消
的安全稳定。文明经商,诚信经学院防等相关单位的监察检查,维护
营,共同繁华。
各商店法人代表或负责人是本商店的第一安全责第七条
任人,对本商店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根据本商店的特点,做好各
项安全防范举措的落实工作,防备意外事故的发生。
商店承租单位应依法自行管理,第八条对从业人员定期进
行相关法制和安全教育。商店招聘的从业人员必须拥有效身份证件、
有担保人、并办理就业证、居(寄)住证,从事食品餐饮人员还须按
不得使用身份不明无有效证件和有前科劣照规定申办相关健康证等。
迹或被司法部门通缉在逃人员以及传染病人
员。
各商店不得任意乱立广告牌,散发、张贴宣传广第九条
应征得管理部门同,告等,以保证环境的整体雅观,确实需要张贴的
意后方可张贴。
第十条各商店在装饰商店时,要以不破坏建筑物为前提,
场未经同意不得任意改变承租房子、室外装饰要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所的建筑构造或改动公共场所水、电线路以及设备设备。
加强各商店应按照国家消防法等相关规定要求,第十一条
防火举措的落实工作:
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备、器材,设置消防1.
安全标志,并定期检查,保证完好有效。
消防器材周围不得堆放任何物品,不得任意占
用、挪用公2.
器材以及埋停用消防设备、共部位内配备的消防器材或许私自拆掉、
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许占用防火间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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