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文件控制管理规定
1. 目的:为明确产品设计的主要内容,对设计单位的设计全过程进行控制,
保证设计工作的进度,提高工程设计的质量,确保得到符合要求的设计成
果,特制定本规定。
2. 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开发项目的、技术标准。
、设备选用必须以 “安全、合理、经济 ”为原则, 以“价廉物
美”为标准进行选用,避免材料、设备选用不合理造成浪费损失。
(会签),由公司领导参与审
核确定。
, 考虑建筑成本方面的
承受能力,不能超出设计限额。
、监理方及施工方提出的文件更改为“技术核定单”。
“设计变更通知”。
,包括变更产生的提
出单位、主要参与人员、时间等。
,如工艺改变、工艺要求、设
备选型不当,考虑需提高或降低标准、设计漏项、设计失误或其它原因。
:
,设计遗漏和确有错误以及与现场
不符无法施工非改不可。
,即使变更要求可能在技术经济上是合理的,也应全面考
虑,将变更以后所产生的效益(质量、工期、造价)与现场变更往往会引起施
工单位的索赔等所产生的损失,加以比较,权衡轻重后再做出决定。,若确需变更但有可
能超概算时,更要慎重。
:设计单位对原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中所表达的设计
标准状态的改变和修改,出修改施工图或“设计变更通知”的初稿发放至工
程部。(一般包含改变工艺技术,包括设备的改变;增减工程内容;改变使
用功能;涉及结构安全变更等等);
(主办工程师)会同项目部审核设计变更内容,若因本专业变
更导致其它专业需要一同变更的,应发相关知会。若涉及到需要重新报建
的需知会相关部门;如涉及到对客户销售承诺的改变需知会营销部。
(预算工程师)根据设计变更内容估算变更费用,报总经理核
准后通知设计单位出正式 “设计变更通知”(须签字盖章)。
(主办工程师)发放“设计变更通知”至项目部并进行交底,
接收人在“设计变更通知”上签收。
“设计变更通知”的有效性,等同于施工图纸,在竣工资料中一并体
现。
:工程在施工过程,甲方、监理方、施工方若发现施
工图纸错误、材料更改或提高合理化建议,以“技术核定”的形式报请设
计确认。
,均应由甲方会同监理部门、施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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