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中国娃,爱说普通话说普通话,写规范字普通话,真奇妙,仔细看,认真写, 心相印,话相通。有节奏,求呼应. 平翘音,要分清,用笔灵,讲造型, 外乡人,别担心。意境深,明气韵. 普通话,友谊桥,既悦目,又赏心, 全在你我嘴里边。一笔一画皆生命。人人都说普通话,普通话,规范字, 四海一家语相连。奔向社会喜多多. 规范字,从小练,牢记要领,持之以恒, 志须定,心要静。勤学苦练,与时俱进! 普通话的历史普通话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普通话”这个词早在清末就出现了。 1902 年,学者吴汝纶去日本考察, 日本人曾向他建议中国应该推行国语教育来统一语言。在谈话中就曾提到“普通话”这一名称。1904 年,近代女革命家秋瑾留学日本时,曾与留日学生组织了一个“演说联系会”,拟定了一份简章,在这份简章中就出现了“普通话”的名称。 1906 年,研究切音字的学者朱文熊在《江苏新字母》一书中把汉语分为“国文”(文言文)、“普通话”和“俗语”(方言),他不仅提出了“普通话”的名称,而且明确地给“普通话”下了定义:“各省通行之话。”普通话是现代汉民族的共同语, 是现代汉语的标准语,是现代汉民族各方言区之间进行交流的工具,也是我国各民族之间进行交流的工具,即我们国家的通用语言。我国《宪法》总纲第十九条明确规定:“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 2001 年1月1 日起施行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明确了普通话作为国家通用语言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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