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 复 函(抄报件)
中共济南市委、济南市人民政府、济南市建委、济南市公安局
济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济南市总工会:
中共开发区区委、开发区政府、开发区建设局、开发区公安分局
开发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开发区总工会:
国家信回 复 函(抄报件)
中共济南市委、济南市人民政府、济南市建委、济南市公安局
济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济南市总工会:
中共开发区区委、开发区政府、开发区建设局、开发区公安分局
开发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开发区总工会:
国家信息通信国际创新园管理委员会:
附 件
济南市解决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
就山东桓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向贵办举报济南金智源信息系统有限公司欠款事宜,贵办向我司签发的第2010009号《关于拖欠工程款举报案件的督办通知》,现答复如下:
一、双方备案合同,工程款总金额928万元
2008年,山东桓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我司签订《协议书》,约定济南市高新开发区金智源A3、A4号楼交由山东桓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备案合同工程款总金额:928万元。
二、付款已经超过100%
施工中合同履行有所变更,由于施工方大量非法分包工程,为制止其违法行为,确保工程健康稳固进行,我们将大量建筑材料采购及部分工程由我司直接负责完成,实际只是包轻工性质。在合同所列各项中,由我司直接采购供应材料金额450万元(甲供材),我司直接分包工程额255万元(甲分包)。我司已付山东桓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334万元,按照备案的合同价款928万元(我司实际已付1039万元),已经付款达到合同额的100%以上。大量已付款项被包工头挪做它用。
三、山东桓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非法出借资质非法使用“包工头”
本工程系由原天齐建工的离职人员,田茂洪个人借用山东桓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筑资质和营业执照,以缴纳挂靠费用或管理费为条件,然后私自非法二次使用若干无资质的包工队伍进行的施工。职能部门可以调查了解作为“项目经理”的田茂洪根本与山东桓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没有任何合法的劳动关系,他根本不是该公司正式职员(完全是个人借用单位资质),且他本人也没有项目经理的合法资格。
四、二次分包的队伍几乎没有合法资质。
施工方违反《建筑法》、《合同法》、《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国家法律、法规,违法分包,私招滥雇,管理混乱。根据我们了解,田茂洪个人承接工程后,又将该工程进行二次分包,二次承包的包工队伍几乎没有合法的建筑资质和营业执照手续,多数系“黑包工”、“黑队伍”。直接影响了建筑质量和进度。
五、施工方恶意扣留建筑资料,最终决算尚未定案
工程验收的相关资料被施工方恶意扣留,并以此为付款要挟。目前,整个工程决算正在进行中,由于缺少被扣留的相关资料且双方就某些问题存在争议,决算尚没有定案。
六、工程结算涉及“中石油”
另有A2楼,系我们与中石油管道分公司联合开发,其中账款应由双方共同支付(联合账户,需双方印鉴划款
,已经支付556万元),现“中石油”不同意增加付款,我司持续多次联系,找不到“中石油”相关负责人员,我司仍在积极协调中。
七、我们再额外增加付款遭到对方拒绝
我们在积极协调中石油共同付款的同时,为了能够让农民工顺利过年,保持社会安定与和谐。2010年1月25日,主动提出先行支付80万元,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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