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违章考核实施细则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保障员工在生产活动中的安全和安康,保证电网、设备安全运行,预防发生各类电力生产事故,训练、引导员工在生产活动中遵章守纪。
级违章档案,统计、核实各单位违章状况并报人事部和企业治理部。
,定期进展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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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统计、上报违章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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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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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时订正和查处违章,有效杜绝各类违章的发生。
,对本部门发生的各类违章赐予曝光和进展惩罚。
、分析和上报违章状况,并在安全生产分析会上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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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违章行为的权利和义务。
6. 治理要求与方法
:依据违章行为的严峻程度,分为严峻、较严峻和一般性违章,分别为Ⅰ类、Ⅱ类和Ⅲ类违章。
,列为局级违章。
,列为部门级违章。
,列为部门级违章。
,列为班组级违章。
Ⅰ类违章,局级违章分别赐予当事人、所在班组、部门违章记分6分;部门级违章分别赐予当事人、所在班组违章记分3分。
Ⅱ类违章,局级违章分别赐予当事人、所在班组、部门违章记分4分;部门级违章分别赐予当事人、所在班组违章记分2分。
Ⅲ类违章,局级违章分别赐予当事人、所在班组、部门违章记分2分;部门级违章分别赐予当事人、所在班组违章记分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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