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式与作品分析
第一章 绪论
一、曲式的定义及概述
二、曲式结构的基本术语概念
三、曲式发展的基本结构原则
四、音乐的陈述类型
一、曲式的定义及概述1、定义a曲式即音乐过程的结构,由各种音乐要素所构成的一些或同引伸,巩固起部陈述的内容
(3)转部:引入新材料或展开起承部分所陈述的内容,与起承部分形成对比。
(4)合部:向起承部分的内容回归,有再现因素,具有总结结束功能
3、应用典型曲式的类型
(1) 带再现的二段曲式
(2) 奏鸣曲式
例曲:《八月桂花遍地开》
变奏原则
1、定义:以一母体为基础,用变奏手法引出若干变体,这种结构原则称为变奏原则
2、以变奏原则结构乐曲,其曲式为变奏曲式。
回旋原则
1、定义:一个主要的音乐材料多次出现,在他各次出现之间插入有新材料(或由原材料派生演变)构成的对比部分,这种结构原则称为回旋原则。
2、叠部(至少出险三次)插部(两个不同的插部)
奏鸣原则
在一个三部性的乐曲中,第一部分中至少有两个音乐主题,这两个主题的调性必须是对比调性,在再现部分中,这两个主题的调性必须要统一起来,这就是奏鸣原则,又称为调性服从原则。
并列原则
并列原则——以不同材料的并列联缀构成曲式酌原则
其图式可表示为:ABCD……
集中对称原则
集中对称原则——也称拱形结构原则、即以一中心为轴,两侧相对应的段落用相同的材料形成对称的结构原则
其图式可表示为:……DCBABCD……
基本含义
1、音乐的陈述类型是从曲式的另一个层面对音乐作品进行分析。即它从音乐作品的基本单位结构——乐段进行分析,重点分析乐汇、乐节、乐句、乐段以及动机,音乐材料的展开方法和手段。
2、音乐陈述结构形式的基本手段是使用在旋律运动中的各种不同的间歇——乐逗——来划分开各种形式的结构的。
陈述结构类型的分类
(一) 稳定的陈述类型
1呈示型2、结束型
(二)非稳定的陈述类型(中间型陈述)
1展开型2、过渡型
陈述结构的特征
1、稳定型结构陈述的特征:
(1) 乐思材料较为单纯、统一、完整
(2) 调性与和声较单纯、明确,通常总是以一个主要调性的确立为中心
(3) 结构较为规整、匀称
2、非稳定型陈述的特征
(1) 乐思材料比较片断化、零碎化
(2) 调性与和声呈不稳定功能
(3) 结构上不规整
音乐陈述的结构形式
1、乐段结构
乐段、乐句、乐节、乐汇
2、衍生结构
a、散体结构与连句结构
b、模进结构和诗句结构
c、自由结构、联合结构与结构的组合)
第二章 一段曲式(一) 本节主要内容一、乐段的定义和基本特征1、定义2、基本特征 (1)结构规模 (2)调式和声 (3)陈述类型 (4)艺术形象二、乐段的内部结构 1、划分的原则 2、划分的层次
一、定义与基本特征
(一)定义
1、乐段的定义
乐段:一个有一定量度的乐思发展到某一重要或突出的半终止,暂时间停顿后,再相应有机的发展下去,直到终止。(杨儒怀)
2、以开始时的调性的完全终止或是另一个调性的完全终止来结束的比较完整的乐思,称为乐段。 (斯波索宾)
3、一般情况下,以完全终止(原调性或另一调性)来结束的完整或相对完整的乐思称为乐段。
4、一段曲式
由乐段构成的曲式,成为一段曲式。
(二)基本特征
1、结构规模(乐段的乐句构成)
典型构成:两个乐句
思 考:一句体
三句体
四句体
五句体
乐句群
例曲:山西河曲《想亲亲》
2、调式与和声
单声部音乐中,上下两句多为属主音的上下呼应格式。
多声部音乐中,乐段的和声进行具有一定的布局格式。
半终止一般为K6/4-V(或不完满终止);全终止为V-I.。(完满终止,偶尔为不完满终止)
3、陈述类型
乐段常表现出呈示型的陈述,即主题材料的重复性,单纯性;和声调性的统一性;结构长度的方整性或规整性以及音乐性质的稳定性。
例曲:《A大调钢琴奏鸣曲》 主题 莫扎特
4、艺术形象完整统一
乐段具有比较完整的旋律音调,整个音乐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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