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对产品质量形成过程按规定进行检验和试验,确保经过检验和试验合格的原材料/零部件、
过程和最终产品才能投产、转序和交付。
本程序规定了产品检验职责,内容和方法。
本程序适用于对采购 记录
操作工 当操作指导书中有特殊特性控制要求时,操作工按照初
始能力确定的控制界限实施控制图。
检验员 巡检控制图的趋势,对出现不稳定现象应及时指出并指
导操作工调整,必要时重新作过程能力分析。
操作工 在过程中一旦发现不合格,应及时通知检验员或车间班
组长。
检验员 对发现的不合格及时进行隔离标识和记录,进行分析、
判定,具体见《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和《检验和试验状态控制
程序》。
质量部 最终检验和试验
所有的检验和试验项目包括:
a) 进货检验和试验;
b) 过程检验和试验;
c) 紧急/例外放行的项目检验和试验;
以上检验项目均已完成,且满足规定的要求后,才能进行最终
检验和试验。
检验员 按照检验指导书,对产品实施最终检验和试验,填写“产 产品检验记
品检验记录单”。 录单
经过了规定的检验和试验,对符合规定要求的产品,签发合格证予以放行,并填写“入库通知单”,总装产品入成品库、
制造产品入中间库。
未经验证的产品一律不准放行。
质量部 按照《产品审核程序》执行产品审核。
质量部 当合同要求时,顾客或第三方代表将与质量部一起进行
现场认可,则该产品需在认可合格或认可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已
得到解决后才能交付。
销售部 例外放行
根据实际状况,确定有必要申请例外放行时,申请部门 紧急(例外)
应填写“紧急(例外)放行申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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