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
规范检验和试验,防止未经检验和试验及不合格的产品投入使用、 加工和交付。
适用于对产品的入库检验和试验、过程控制中的检验和试验及产品最终检验和试验。
目的
规范检验和试验,防止未经检验和试验及不合格的产品投入使用、 加工和交付。
适用于对产品的入库检验和试验、过程控制中的检验和试验及产品最终检验和试验。
技质部是检验和试验的管理部门。负责编制检验指导书,负责生产全过程的检验和试验,对产品的合格与否进行判断。
生产车间负责实施生产过程的自检、互检, 保证不合格的产品不转序,并配合处理不合格品。
进货验证(检验):
采购回来的原材料、外协加工模具进厂后,由质检人员根据原材料技术要求或与供方签订的供货合同进行验证。对原材料的验证结果记录在《进料检验报告》中。
进货验证内容包括:
a. 供货方是否为合格供方;
b. 原材料供应商应提供该批供货产品的合格证明书,必要时要求提供检测数据和检验报告;
c. 外观检查,包括产品的包装量、数量、商标、品牌、规格型号;
验证合格后,方可入库或由生产车间投放生产。如验证不合格,应通知采购人员联系处理。
过程检验:过程检验分为首检、自检、巡检、工序完工检验
首(末)件检验
在如下情况时应进行首检,防止工序因素的变化导致成批的报废:
a. 每批加工的首件;
b. 调整或改进工艺后加工的首件;
c. 设备维修或工装更换维修后加工的首件;
首检由质检员进行,质检员应将检验合格的首件产品上作出标识,并保留到该批产品完工。首件检验未经合格,不得继续加工或作业。首件检验应填写《工序检验记录》。
自检
操作人员在正常生产时,应按规定的检查频次、检查项目对加工的产品进行自检, 将有缺陷的不合格品挑出,与合格品分开放置,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有效的纠正措施。
巡回检验
正常情况下,质检员按关键工序抽检所有产品,发现问题,应尽快分析原因,及时指导作业者或联系有关人员加以纠正,问题严重时,应发出《纠正和预防措施处理单》,要求其改进。
巡检除抽查外,巡检员还应检查各工序各岗位的操作方法、工艺参数、记录要求等各项工序因素是否正常,如有异常,应立即提醒纠正。
工序完工检验
过程检验的项目、方法、频率由生规定在该产品的检验作业指导书或《检验记录》中,首/末件检验、巡回检验、工序检验应据此做好记录。
检验作业指导书应包含以下内容: ——规定各工序需检验的质量特性; ——规定各工序检验的标准、判定的依据或接收准则; ——检验所需的测量装置或计量器具等。
在所有的检验试验项目没有完成,必须的检验结论没有得到之前,任何不合格品及状态不明的产品不得转序或入库。
成品入库检验:
最终检验应根据合同规定及有关技术标准或技术要求(图纸),对产品实施最终检验。不仅是出厂前的产品检验,而且还应是对在此之前进行的
产品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