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幼儿园安全风险和责任清单【3篇】
【篇一】幼儿园幼儿园安全风险和责任清单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幼儿园安全管理是一个系统工作,同时也是维持校园正常运行的常规工作。因此对幼儿园进行科学管理,能够使幼儿园健康、稳定地发展下去,让孩巡查:对学校(幼儿园)的消防、交通、校车、校园安全防范等情况进行实地巡查。
(二)专项督查:对学校(幼儿园)存在的消防安全、校车、周边环境等突出的安全隐患,联合安监、消防、公安(交警)、交通、乡镇街道等部门组织开展专项检查。
(三)全面检查:对学校(幼儿园)的组织领导体系、安全制度建设、安全教育、安全常规管理工作、安全预警机制、安全应急处置能力等情况进行全面的评估检查。
上述指标与上级下达监督检查指标不一致的,以上级下达监督检查指标为准。
四、监督检查程序
(一)教育局根据上级部署、社会关注等情况制定监督检查实施计划。
(二)教育局组织人员开展监督检查。
(三)检查人员向被检查的学校(幼儿园)下达通知或到校后说明来意,告知其享有的合法权利和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
(四)检查人员在检查中发现学校(幼儿园)存在的一般安全问题,可以当场整改的则责令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交主管领导确认签字,并实行跟踪督查。
(五)检查人员在检查中发现学校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责令被检查学校立即停止相关活动,并督促其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同时将相关情况及时以书面形式报有关部门。
五、监督检查措施
(一)制订学校(幼儿园)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二)推进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全员管理责任制,召开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分管领导工作会议,督促学校(幼儿园)落实安全责任并签订安全责任书。
(三)通过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等和开展校园安全培训等方式对各类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宣传培训,提高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技能。
(四)开展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
(五)全年不定期开展校园及周边安全检查。
六、监督检查处理
(一)学校(幼儿园)不履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职责,对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的,检查人员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对学校(幼儿园)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造成学生和教职工伤亡的;
、造成严重后果的;
、谎报或者缓报重大事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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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执行。
(二)校外单位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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