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账款质押合同(3篇)(应收账款质押未登记有效吗)
>应收账款质押合同1
出质人:(以下简称甲方)
质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为确保年月日当户(债务人)/甲方与乙方所签订的编号为____的《应收账款最高额典当借款合同》(以下应收账款质押合同(3篇)(应收账款质押未登记有效吗)
>应收账款质押合同1
出质人:(以下简称甲方)
质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为确保年月日当户(债务人)/甲方与乙方所签订的编号为____的《应收账款最高额典当借款合同》(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情愿以其全部或享有处分权的应收账款质押给乙方,为其主合同项下的债务供应担保。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设定质押。甲、乙双方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经协商,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质物状况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以上述应收账款为主合同项下债权之担保。
“该应收账款”质物清单见本合同附件。
其次条担保范围
(本金)、综合费用、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乙方垫付的有关费用以及乙方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等)。
、综合费、违约金、赔偿金及续当期限届满后(含绝当后)所产生的利息、综合费、违约金、赔偿金,乙方代垫的费用及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过户税费等)。无论续当是加重当户息、费率负担还是减轻当户息、费率负担的,均属于担保范围。当户不续当的,典当期限届满后(含绝当后)所产生的息、费均属于当物的担保范围。
、金额、综合费用及利率和债务履行期限等均以债务人和债权人之间签订的详细合同、借款借据、当票或其他凭证为准。
第三条被担保的最高债权总额
(大写)(小写元)。
“一次核定、周转运用、随用随贷、余额限制”,在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间和最高余额内,不再逐笔办理质押登记手续和签订借款合同,每笔借款的金额、期限及综合费用率和利率等内容以借款借据或当票为准。
第四条最高额决算期与质押登记
,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
月日止;每笔贷款详细起止日以甲方向乙方开立的收款凭证(即借据)或当票上标注的日期为准。
,甲方负责办理质押登记手续,并将上述该应收找账款的《他项权利证明》交付乙方,相关费用由甲方全额担当。
,即从质权生效之日起到被担保的主债权诉讼时效届满之____日止。
第五条质物占管
质押期间,甲方应将有关债权产生的任何合同、送货单等原件交乙方保管。
第六条质权的行使
,乙方有权行使质权。
,有权自行确定以拍卖、变卖方式处置质物或干脆收取应收账款,并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甲方应赐予协作,不得设置任何障碍。
第七条处置质押财产所得价款按下列依次清偿:
(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过户费等)。
、费、违约金、赔偿金。
。
第八条特殊约定
质押物有损毁或者价值明显削减的可能,足以威逼乙方利益的,,乙方可以拍卖或变卖质押物,并与甲方协议将拍卖或者变卖所得价款用于提前清偿担保债权或者向乙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第九条通知与通讯
,通讯地址,电子邮件。
,通讯地址,电子邮件。
、通讯地址、电子邮箱,必需在变更三日内通知另一方,否则一方向上述通讯地址、电子邮箱、邮寄、发送文件等视为送达。
第十条管辖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无法协商解决则可以向乙方居处地法院管辖。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
。
第十二条合同效力及费用担当
。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见证、登记、过户、税费、保管等费用由甲方担当。
,以《应收账款最高额典当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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