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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枫翻译思想在狄金森诗汉译中的应用-第1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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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梅红 付晶晶 王琰
摘要:著名诗歌翻译家江枫一贯主张“译诗,力求形神皆似,形似而后神似”,这已经成为诗歌翻译的重要评价标准。本文以江枫翻译思想为指导,分析比较美国女诗人狄金森两首诗《成功的滋味最甜》和《那样重大的损失一连两次》的三个汉译,说明江枫翻译思想在英诗翻译中的应用及其重要意义。
Key:江枫形似而后神似狄金森诗两首
江枫,我国著名诗歌翻译家、诗人。江枫翻译的著名英美诗人的英诗集《狄金森诗选》(1984)、《雪莱诗选》(1980)和《弗罗斯特诗选》(2012)已经成为经典英诗汉译的佳作。鉴于此,1995年江枫获彩虹翻译终身成就奖;2011年获中国翻译文化终身成就奖。艾米莉·狄金森(EmilyDickinson,1830—1886),美国著名女诗人,与同一时代的诗人惠特曼并称为美国最伟大的诗人。她的诗歌大多诗风简练、比喻新颖、喜用格律、不顾语法,因此她被誉为“现代主义先驱”。
江枫最早于1981年翻译并发表了他翻译的狄金森的五首诗歌,成为我国最早将狄金森引入中国的翻译家。从自己翻译诗歌的实践中,江枫总结了诗歌翻译的经验:翻译的第一要务是忠实。译文的忠实不仅包括认知信息的忠实,而且要在审美信息上忠实于原文文本。他提出,“诗歌的形式不只是内容的外衣、信息的载体,在多数情况下形式就是内容,载体就是信息”[5]64,即一首好诗就是形式和内容的完美结合。译诗,既要传达出它的内容,又不能忽略它的形式的重要性。此外,他还主张译诗要力求形神皆似,形似而后神似。诗,是艺术性很强的语言艺术,神以形存,得形方可传神。
一、江枫的翻译思想
(一)忠实是诗歌翻译的第一原则
江枫认为,忠实是诗歌翻译的最高标准。翻译具有许多功能,但其最本质的功能是通过信息媒介的转换来传递信息,只有忠实或者尽可能忠实地翻译,才能实现翻译的其他派生功能。他认为“把原文原作看成忠实翻译的‘绝对标准’,是一种违背逻辑否定忠实的诡辩”[4]5。现实生活中是存在百分之百的忠实的,因为当一个翻译作品已经修改到无可挑剔时,我们就可以把它看成是百分之百的忠实。此外,他还坚持,译文要做到忠实于原文,必须兼顾原文文本的认知信息和审美信息。只有忠实地再现原文的认知和审美信息,才可得到忠实的传达。请看狄金森诗《头脑,比天空辽阔》(TheBrain-isWiderthantheSky)中的第一节原文和江枫翻译的译文(江枫,2012:262-263):
原文:TheBrain-iswiderthantheSky-/For-putthemsidebyside-
Theonetheotherwillcontain/Withease-andYou-beside-
译文:头脑,比天空辽阔-/因为,把他们放在一起-
一个能包容另一个-/轻易,而且,还能容你-
在这个诗节中,江枫译本在形式和内容上都完全忠实于原诗,传达出了原诗的认知和审美信息。首先,在认知信息上,江枫译本准确传达出了原诗的含义,即人的头脑无比辽阔,可以包含天地。其次,从审美信息角度来看,原诗每行有4个重音,因此每行有4拍,译文每行也是4拍,而且在停顿上与原诗保持一致,所以译文在节奏上完全忠实于原诗。此外,英诗中的“side”和“beside”押尾韵,而译文中的“起”和“你”也是押韵,在音韵上与原文保持一致。江枫译本忠实地再现了原诗,做到了形似而后神似,达到了形神皆备的效果。
(二)形式是诗歌内容的主要组成部分
江枫认为,诗是内容和形式高度统一的语言艺术。所谓诗歌的形式,就是指一首诗赖以存在的全部语言材料。“和诗的内容高度一致的形式,是使一首诗得以把构思物化成为审美客体的全部语言材料,特别是语言的结构和具有造型功能的修辞手段”[5]64。他认为,诗歌的形式并不是内容的外衣,因为在很多情况下形式本身就是内容。所以在翻译时,这些形式都应该尽可能加以再现或移植。此外,他还主张,在翻译诗歌时要尊重诗歌的形式,但是完全拘泥于诗歌形式而牺牲内容的做法是不可取的。对于那些与内容结为一体密不可分的形式部分,在翻译时必须力求其忠实再现,损害了形式也就损失了内容。
(三)诗歌翻译讲求形似而后神似
江枫主张,所谓形似而后神似,就是原文有什么意义,传达什么信息,译文也要传达出相同的意义和信息。诗歌作为一种语言艺术,“要凭借一定的形式表现和传达内容,通过一定的形象把握和反映现实:因为神以形存,立形方能传神。译诗,就是用新的语言复制原作的语言形式,以传原作之神”[4]28。
二、狄金森《成功的滋味最甜》、《那样重大的损失一连两次》三个汉译本的比较分析
(一)《成功的滋味最甜》三个汉译本的比较分析
《成功的滋味最甜》(Successiscountedsweetest)(周建新,2011:79)一诗表达了诗人对于成功的观点,全诗由三节四行诗组成:第一诗节诗人从失败者的视角来看待成功,即成功的滋味最甜,运用类比手法,进行解释说明;第二诗节诗人以战争为场景来说明获胜者是无法道明胜利的真谛的;第三诗节诗人进一步给出原因,之所以胜者无法深刻体会胜利的内涵和重要性,是因为只有那些战败垂死的士兵才能懂得胜利的来之不易,才能真正感受到成功的滋味。全诗简洁短小,却又寓意深刻、不拘一格,展现其诗歌的独特魅力。根据此诗的形式特点,以一诗节为一个组合体,从节奏、押韵、诗行三方面对其进行分析。
分析诗歌的节奏有助于加深对英诗的理解。英语诗歌要求有节奏,其节奏是通过重读音节和轻读音节表现出来的。英语单词以多音节为主,在诗行中某种固定的轻读与重读搭配形成“音步”,在诗行中反复出现就成了该诗行的节奏。最常见的音步类型有抑扬格、扬抑格、抑抑扬格、扬抑抑格。此诗主要采用了英语诗中最常见的抑扬格节奏模式,是一首抑扬格三音步诗。
在此诗的第一诗节中,“success”,“sweetest”,“succeed”,“sorest”四个词押头韵,“nectar”和“need”押头韵,“succeed”和“need”押尾韵;第二诗节中,today和victory押尾韵;最后一个诗节中,“defeated”,“dying”,“distant”押头韵,“ear”和“clear”押尾韵。全诗如此用韵,更显诗之意味深长。
此诗有三个诗节,每节四行。每一诗行的第一个字母都大写,但这并不意味着每一诗行都是一句完整的句子,它的意思也一定完整。此诗多为跨行句,除了每行的第一个字母是大写的之外,诗行内还有大写的单词,诗人还使用了两个破折号。翻译要求“形似而后神似”,所以以上这些都使得对其汉译须多费思量。
本文在对《成功的滋味最甜》进行语言分析的基础上,比较其三种汉译本。译文1为江枫的译本[1]21,译文2为蒲隆的译本[2]5,译本3为周建新的译本[3]79,这三种汉译本都包含三个诗节、十二诗行,没有破坏原诗的形式。第一诗节的原文和三种译文如下:
英诗:Successiscountedsweetest/Bythosewhone’ersucceed.
Tocomprehendanectar/Requiressorestneed.
译文1:成功的滋味最甜—/从未成功者认为。
有急切的渴求/才能品出蜜的甘美。
译文2:从未取得成功的人们,/认为成功最为甜蜜。
欲要品味玉液琼浆/只有你迫切急需。
译文3:成功最为甜美/从未成功的人认为。
一滴甘露的滋味/饥渴的人最能体会。
译文1“以顿代步”,每一诗行以三顿代三音步,与原诗完美对应,二、三诗节亦是如此。译文1中“为”、“美”押尾韵,与原诗位置相同,译文3中“美”、“为”、“味”押尾韵,而译文2押韵与原诗不同。译文1严格按照原诗的形式翻译前两行诗,译文3亦如此,但译文2调换了顺序,破坏了原诗的结构,因为狄金森诗歌的第一句诗往往被看成是诗歌标题,所以译文2不恰当。在翻译后两行诗时,只有译文1调换顺序,起强调作用,突出表现诗的主题,即只有未成功的且对成功有急切的渴求,才能品出成功的甘美,较译文2、3略胜一筹。译文2将“nectar”译为“玉液琼浆”,虽生动形象,但稍显累赘,译文3译为“甘露”,都不若译文1“蜜”凝练,接近原诗简约的风格。
第二诗节的原文和三种译文如下:
英诗:NotoneofallthepurpleHost/WhotooktheFlagtoday
Cantellthedefinition/soclearofVictory
译文1:今日执掌大旗的/衮衮诸公队列里
没有人能像他那样真切/道出胜利的真谛—
译文2:紫袍裹身的诸公/如今执掌着大旗
谁也说不清楚/胜利的确切含义
译文3:紫色人群中的任一位/虽然执掌过大旗
今日也无法说出/胜利的确切含义
译文1“里”、“谛”押尾韵,译文2、3均以“旗”和“义”押尾韵,与原诗押韵位置相同。只有译文1在翻译前两行诗时,先译第二行的定语,使逻辑更通顺,便于读者理解,同时达到强调的效果。“allthepurpleHost”中,“purple”这颜色词表示神圣、权威,“host”是部队的意思,译文1译为“衮衮诸公队列”,是比较贴切的,而译文2译为“紫袍裹身的诸公”,把“purple”译为“紫袍裹身”不够准确,译文3“紫色人群”,这让读者比较难理解。译文1将第三行诗译为“没有人能像他那样真切”,这里的“他”是指下一诗节中战败垂死的士兵,这样翻译不仅表达出成功者无法体会成功的确切含义这一层意思,而且将原诗中的因果关系表现出来,为下一诗节做好铺垫,而译文2、3只是表达出一层意思。
第三诗节的原文和三种译文如下:
英诗:Ashedefeated—dying—/Onwhoseforbiddenear—
Thedistantstrainsoftriumph/Burstagonizedandclear!
译文1:他,战败,垂死—/失聪的耳边突然响起
遥远的凯歌旋律/极端痛苦而清晰。
译文2:他—奄奄一息的败将—/耳朵已经颓唐
忽又迸发出遥远的凯歌/如此痛苦而嘹亮!
译文3:当他被击败—奄奄一息—/在他失聪的耳里
激荡着遥远的胜利歌声/痛苦又清晰!
译文1“起”和“晰”,译文2“唐”和“亮”,译文3“里”和“晰”均押尾韵,与原诗押韵位置一致。第一行译文1译为“他,战败,垂死—”,译者逐
字逐句地翻译,保留了原作的形式、结构,与译文2相比,译文1用词更简洁精炼,非常接近原诗简约的风格,而译文3译为“当他被击败—奄奄一息—”,汉语多主动句,如此翻译略显僵硬。译文1“失聪的耳边突然响起”,比译文3更流畅,较译文2将原诗的意思表达得更完整。译文1将最后一行译为“极端痛苦而清晰。”,比译文2“如此痛苦而嘹亮!”、译文3“痛苦又清晰!”更能表现出失败者听到胜者凯歌时的极端痛苦之情。
(二)《那样重大的损失一连两次》三个汉译本的比较分析
《那样重大的损失一连两次》(Ineverlostasmuchbuttwice)(周建新,2011:59)表达狄金森对上帝的矛盾心情,全诗由两节四行诗组成:第一诗节诗人阐明亲友的接连离世给她造成巨大打击,表达她对上帝的愤怒之情;第二诗节既表达出诗人对上帝的感激之情,又对其持怀疑与嘲讽的态度。全诗虽简短,但表现出诗人对宗教的独特见解和深刻思考。本文以一诗节为一组,从节奏、押韵、诗行三方面分析。
此诗是一首抑扬格三音步诗,在此诗的第一诗节中,“sod”和“God”押尾韵;第二诗节中,“store”和“more”构成尾韵,“burglar”和“banker”押头韵,burglar,banker,father押尾韵,使得整首诗铿锵有力,具有节奏与音乐之美。此诗有两个诗节,每节四行。每一诗行的第一个字母都大写,但每行并非都句子完整、意思完整,此诗多为跨行句,诗行内还有特殊大写单词和三个破折号。对其进行汉译,以上都应加以考虑。
在对《那样重大的损失一连两次》英诗进行语言分析的基础上,比较江枫[1]20、蒲隆[2]4、周建新[3]59三种汉译本,译者与前一首诗相同。这三种汉
译本都包含两个诗节、八诗行,没有破坏原诗的基本形式。第一诗节的三种译文如下:
英诗原文:Ineverlostasmuchbuttwice/Andthatwasinthesod.
TwicehaveIstoodabeggar/BeforethedoorofGod!
译文1:那样重大的损失一连两次,/都已在泥土下边。
两次,我都像个乞丐/站在上帝门前。
译文2:我连遭两次惨重损失,/它都在草皮下面。
两次我已沦为乞丐/伫立在上帝门前!
译文3:我只有两次重大的损失,/都发生在泥土下面。
我两次站立如乞丐/在上帝的门前!
译文1“以顿代步”,每一诗行以三顿代三音步,与原诗对应,二、三诗节亦如此。译文1中“边”和“前”,译文2、3均为“面”和“前”押尾韵,与原文位置一致。译文2将“sod”译为“草皮”,直接照搬单词本身意思,而这里的“sod”应该是指埋葬亲友的墓地,所以不如译文1、3译为“泥土”好。译文3译为“都发生在泥土下面”,这句中的“发生”一词令人困惑,故译文1更准确。
第二诗节的四种译文如下:
英诗:Angels—twicedescending/Reimbursedmystore—
Burglar!Banker—Father!/Iampooroncemore!
译文1:天使,曾两次降临/赔偿我的损失—
盗贼!银行家—父亲!/我又一贫如洗。
译文2:天使—两度降临人间/弥补我的贮存—
强盗!钱商—父亲!/我再度陷入贫穷!
译文3:天使们—两次下凡/赔偿我的损失—
夜盗!银行家!—父亲!/我再次清贫如洗!
译文1“临”和“亲”押尾韵,译文1、2均为“失”和“洗”押尾韵,与原文位置相同,而译文2的韵与原文不一致。第一诗行中,译文3译为“天使们—两次下凡”,“天使们”不如译文1、2的“天使”简洁。“下凡”是中国神话传说里的一种用词,描述天庭上的神仙来到人间的行为,故译文1、2“降临”更恰当,但是,译文1更凝练些,更接近原诗的语言风格。“store”应是指因亲友的离世而造成的伤害,而译文2译为“贮存”,照搬单词本来的意思,不如译文1、3译为“损失”更准确。译文2将“Banker”译为“钱商”,易有歧义,因“钱商”也可指人把握金钱的智慧与能力,译文1、3译为“银行家”更贴切,而译文3“银行家!—”,感叹号后又加破折号,与原诗不一致,略显别扭,应该去除感叹号才与原文保持一致。最后一行诗,译文1“我又一贫如洗。”比译文2、3更简洁,不累赘。
江枫的译本是他对“忠实至上,形似而后神似”翻译思想的严格贯彻,使得他的译本与其他译本相比,更接近原诗,尽可能保证原诗的原汁原味能在译诗中也得到体现。江枫的翻译思想从自己英诗汉译的实践中总结获得,又成为英诗汉译的评判标准,并对实践有积极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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