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此文档

理工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docx


文档分类:办公文档 | 页数:约5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1/5
下载提示
  • 1.该资料是网友上传的,本站提供全文预览,预览什么样,下载就什么样。
  • 2.下载该文档所得收入归上传者、原创者。
  • 3.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1/5 下载此文档
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该【理工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 】是由【可乐】上传分享,文档一共【5】页,该文档可以免费在线阅读,需要了解更多关于【理工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 】的内容,可以使用淘豆网的站内搜索功能,选择自己适合的文档,以下文字是截取该文章内的部分文字,如需要获得完整电子版,请下载此文档到您的设备,方便您编辑和打印。理工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
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是高校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和做好各项资助工作的基础和主要依据。为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切实保证、学校制定的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正式注册并参加正常学****活动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
第二条本办法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期间的学****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
第三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坚持实事求是,确定合理标准,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实行民主评议和学校评定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必须建立健全四级资助认定工作机制,严格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学工部(处)具体负责组织和管理全校的认定工作。
学院成立学生资助工作小组,组长由学院负责学生工作的领导担任。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小组成员,小组成员应包含学生资助负责领导、经办老师、班主任及辅导员、学生代表等成员,负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具体组织和审核工作。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对本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负组织领导与审核认定的主体责任。
各学院在学生资助工作小组的领导下,以年级(专业)为单位成立认定评议小组,小组由辅导员及班主任、学生代表组成,负责认定的民主评议工作。认定评议小组成员中,学生代表人数视年级(专业)人数合理配置
,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般不少于年级(专业)总人数的10%。认定评议小组成立后,其成员名单应在本年级(专业)范围内公示,并将成员名单报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小组备案。年级(专业)辅导员(班主任)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材料收集审查及民主评议过程的规范性负组织责任。
第五条参照汉中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我校学生日常学****生活消费平均水平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认定标准设置为一般困难学生(普困)和特别困难学生(特困)两档。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只依据其家庭经济状况,不能加入其他非经济因素。
第六条学生本人能够证明难以支付在校期间的学****基本生活费用且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者,可认定为普困学生:
父母一方或双方下岗(失业)的;
家庭成员中有两个(含)以上正接受非义务教育的;
家庭成员因患重大疾病需支付大额医疗费用的;
家庭因突发性变故造***身及财产重大损失的;
家庭遭遇不可抗力或自然灾害的;
父母离异导致家庭经济收入明显下降的;
其他情况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
第七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有下面情况之一者,可认定为特困学生:
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农村低保家庭学生;
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孤残学生;
烈士子女;
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
其它无经济来源支持正常学****的学生。
第八条经调查确有下面行为之一者,不能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家庭投资办企业、拥有豪华楼房、小汽车的;
经常消费高档通讯工具、高档电脑(特殊专业除外).高档娱乐电器、高档时装或高档化妆品等奢侈品或有其它奢侈消费行为的;
节假日经常外出旅游、消费超过当地家庭平均收入水平的;
在校外租房或经常出入营业性网吧的;
平时消费水平明显高出周围同学平均生活水平的。
第九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程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学工部(处'学院资助工作小组、年级(专业)认定评议小组按各自的职责分工,认真、负责地共同完成认定工作。
学校向新生寄送录取通知书时要同时寄送《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每学年结束之前,向需要申请认定建档的在校生发放《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并非召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
需要申请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及在校学生要如实填写《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并持该表到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加盖公章,以证明其家庭经济状况。
每学年开学时,学工部(处)负责布置启动全校认定工作。学院认定评议小组组织学生填写和收集《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其家庭经济状况的实证性材料。
上学年已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建档学生,再次申请认定时,如家庭经济状况无显著变化,只提交《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年级(专业)认定评议小组根据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中的家庭经济收入和已获得资助情况
,并结合学生日常消费行为以及影响其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情况,认真进行评议排序,确定本年级(专业)各档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如实填写《高校家庭
经济困难学生困难认定班级民主评议记录表》,报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小组进行审核。
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小组要认真审核年级(专业)认定评议小组申报的初步评议结果。如有异议,应在征得年级(专业)认定评议小组意见后予以更正。
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小组审核通过后要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档次,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如师生有异议,可通过有效方式向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小组提出质疑。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小组应在接到异议材料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对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小组的答复仍有异议,可通过有效方式向学校学工部(处)提请复议。学校学工部(处)应在接到复议提请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情况属实,应做出调整。
学校学工部(处)负责汇总各学院审核通过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和《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牡匕,并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
第十条各级学生资助认定组织应采用大数据分析、个别访谈等方式,深入、直观地了解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及时发现那些困难但未受助、不困难却受助的学生,并纠正认定结果存在的偏差。公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助情况的内容,不能涉及学生个人及家庭的隐私;评定学生家庭经济状况时,不能让学生当众诉苦、互相比困;宣传学生励志典型时,涉及到受助学生的任何事项,都应征求学生本人的同意;要采用隐性的方式,避免大张旗鼓的发放款式相同、规格统的资助物品,把困难学生与非困难学生割裂区分开。
第十一条学工部(处)和各学院每年3月份对全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一次资格复查,并不定期地随机抽选一定比例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信件、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核实。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取消资助资格,收回资助资金。情节严重的,应依据《XX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并在其档案中记载不诚信记录。
各学院应加强学生的诚信教育,教育学生如实提供家庭情况,及时告知家庭经济状况显著变化情况,既不应隐而不报,更不能夸大虚报。
如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发生显著变化,年级(专业)认定评议小组、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小组、学工部(处)应按照相关职责和程序及时做出动态调整。
第十二条各级认定组织要提高资助政策及执行情况的透明度,主动接受监督。要做到〃四公开〃:所有资助项目要公开,所有申请条件要公开,所有评审过程要公开,所有资助结果要公开。
第十三条各级认定组织应通过讲解制定资助政策的目的和意义,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树立正确的荣辱观,正确面对眼前存在的困难,引导他们积极主动地利用资助完成学业。
第十四条各学院可根据本办法,结合本院学生实际,制定相应的实施规范。
第十五条本办法由学工部(处)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XXXX年秋季学期开始施行。

理工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非法内容举报中心
文档信息
  • 页数5
  • 收藏数0 收藏
  • 顶次数0
  • 上传人可乐
  • 文件大小13 KB
  • 时间2023-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