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招聘管理办法.doc人事招聘管理办法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人事招聘管理基本要求,招聘和人员确定的管理办法。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各职能部门、管理中心、各管理处。
2 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3 基本要求
公司人事招聘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符合劳动人事用工规范,维护公司利益。
员工招聘应体现竞争上岗,量才录用的精神。
新员工在试用期间,公司应加强考察,同时审慎做好对新员工的履历审查了解,以保证人员素质。
4 招聘
人员增补申请
部门需提前向人事部提出人员增补申请,合同工应提前一个月申请,劳务工应提前一周申请。
人事部根据公司结构编制、人员增补计划提出审查意见。
审批
主管级以下(含主管级)由副总经理批准,部门经理以上由总经理批准。
由于增设部门及岗位等而产生的新增编制,由有关部门向人事部提交《编制增补审批表》,经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由总经理批准。
内部选聘
为了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最大限度地为员工创造发展空间,对于职位空缺,公司原则上先进行内部招聘,由人事部向全体员工发放内部招聘通知,时效为一周。
项目开发部、营销中心、职能部门及主管以上的管理岗位空缺时(含公司外接项目的主要负责人),必须先进行内部招聘。
外部招聘
经过内部招聘后仍空缺的岗位,人事部根据需求的缓急和需求量的大小,通过刊登广告、参加招聘会、网上查寻等各种途径开展外部招聘活动。
根据招聘岗位的岗位职责、任职资格,人事部对内或对外发布招聘信息,组织实施招聘,并对应聘人员进行初选。初选合格人员应填写求职申请表。
在初选时,人事部应根据任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提交的各种学历、资格、技能等证书,并留存复印件。
面试及技能测试
人事部根据应聘岗位的任职资格对应聘人员进行初选,条件符合者再由人事部推荐至部门经理面试,人事部和部门经理应对应聘人员作出独立的面试评价意见,填写《面试评估表》及《面试问卷》。
对面试后有意向录用的主管级以上人员必须进行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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