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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学学科教学中的学生主导型案例教学法及其适用.doc


文档分类:高等教育 | 页数:约4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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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学生主导型案例教学法是指由学生选取案例资源、由学生分析案例和讲解案例,并由学生对案例进行辩论,学生在案例教学中发挥主导作用的案例教学方法,转自[星论文网] 科教学中,该案例教学法具有学生参与程度高、教学效果深刻等优势。学生主导型案例教学法的教学对象主要是法学研究生,在特定情况下也可以扩展到本科生。教师在该教学方法中,应在案例选取、案例分析以及案例辩论等阶段起到相应的引导与解答作用。
关键词:法学教育;学生主导型案例教学法;教师主导型案例教学法;学生参与程度;教学效果

1案例教学法在法学学科教学中的重要性
案例教学法是法学学科教学中连接法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点与社会实践的重要桥梁。通过各种鲜活的社会实践个案,在案例教学方法中,法学专业学生不仅能够加深对相关法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点的掌握,同时也能培养学生参与社会实践、独立分析案件的能力;不仅能够促进学生学****本应掌握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点,同时,不同案例的具体分析也能自然地将学生的学****视角扩展到相关法学领域,甚至更宽的经济学、社会学等学科中。
鉴于案例教学法对法学教育多层次目标实现的巨大贡献,该教学方法在当今法学学科教学中占有重要地位,是一种相当普遍的教学方法。

2法学教育中传统案例教学法的缺陷
在传统案例教学法中,教师负责案例的选取、案例的具体讲解分析等全部工作,学生在教学过程中很难体验到相应的主动性,因此,这种案例教学方法在法学教育领域已经开始受到相应的批评。总体而言,法学教育中的传统案例教学法存在以下缺陷:
“授课式”教学方式缺陷的延续:学生参与程度不足
长期以来,我国不同阶段的教育体系中,教学方式主要以“授课式”教学方式为主。在这种教学方式中,主要强调教师点对面的单纯授课,学生被动地授受教师所讲授的知识和信息,对所接受的知识和信息缺乏自我思考与独立判断的训练。在法学教育中,案例教学法引入的一个主要目的就是要打破这种刻板的教学模式,使学生在法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点与社会实际案例结合的过程中对教师的讲授和分析提出质疑,以批判和怀疑的视角来授受应掌握的知识。
然而,从现实来看,法学教育中传统的教师主导型案例教学法仍然没有起到提高学生参与程度,培养学生批判视角的效果。实际上,在绝大部分教师主导型案例教学法中,教师一般只按照自己备课的资料和理顺的思路来讲解相关案例,在课堂上很少有针对案例讨论的师生互动过程。即使个别教学中存在相应的师生互动,也仅仅是教师为了检测学生掌握法学基本理论或基本知识的程度而进行的测验式的提问,很少涉及师生针对案例的分析而产生不同意见或对立观点的情况。因此,法学教育中的教师主导型案例教学法基本上承袭了我国传统的
“授课式”教学方式的缺陷,在教学过程中,学生缺乏相应的主动性,参与程度整体不高。
:传统案例教学方式的“后遗症”
在传统教师主导型案例教学方法中,由于学生参与程度不高,因此,这种案例教学法对学生所产生的教学效果相当有限。学生上课时被动地接受教师对某个案例所作的介绍、讲解和分析,但由于没有作为案例的当事人或当事人的代理人的角色参与其中,案例讲解分析完毕之后,应该掌握的法学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点仅被学生浅显接受,没有留下深刻印象,随着时间的流逝,这些已经学过的基本理论与基本知识很可能又将“付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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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2-0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