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教育与青少年健康成长_PPT课件法制教育与青少年健康成长
加强法制教育,用的是刀旁的“法制”,社会主义法治的理念,用的是水旁的“法治”,刀旁的法制与水旁的法治有什么区别?
想一想
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
,属于制度的范畴,是一种实际存在的东西;而法治是法律统治的简称,是一种治国理论、原则和方法,是相对于“人治”而言的,法治是一种社会意识,是对法制这种实际存在东西的完善和改造。
,在任何国家都存在法制;而法治的产生和发展却不与所有国家直接相联系,只在民主制国家才存在法治。
法制与法治
、制度化,并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而法治的基本要求是严格依法办事,法律在各种社会调整措施中具有至上性、权威性和强制性,不是当权者的任性。
,是一个国家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到法律监督等方面,都有比较完备的法律和制度;而实行法治的主要标志,是一个国家的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包括国家最高领导人在内,都严格遵守法律和依法办事。
二者的联系在于:法制是法治的基础和前提条件,要实行法治,必须具有完备的法制;法治是法制的立足点和归宿,法制的发展前途必然是最终实现法治。
案犯喊冤叫屈仍被判刑
案犯(皆为化名)叫倪宏,男,17岁,被关押在重庆市涪陵区看守所里,他喊冤叫屈地对司法人员说:“我没有实施抢劫,为啥犯了抢劫罪呢?我想不通。”这是怎么回事? 案件发生过程如下:
途中被拦
当晚9点左右,倪宏等三人来到党校门前上租车驾驶员问:“你们带身份证没有?桥头要检查。”伍荣回答:“没有!”狡猾的伍荣说:“你把车开到乌江大桥那边等我们,我们下车走路过去,然后上车再走。”驾驶员没同意,径直将其开到乌江大桥武装检查站。倪宏等三人被武装警察拦住,依法询问三人的答话矛盾百出,神色慌张,警方提高警惕,当即从倪宏、伍荣身上搜出刀子两把。倪宏等三人被带到了刑警大队,如实交待了预谋准备抢劫的经过。
2002年10月17日,倪宏、伍荣、汪中被刑事拘留。同年11月8日被逮捕。
触犯刑律
《刑法》第22条第2款规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刑法》第22条规定:“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什么是犯罪预备?是指行为人为了犯罪,事先准备工具或造成条件的行为。
法制教育与青少年健康成长 PPT课件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