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南委联〔2015〕4号
共青团南安市委南安市教育局南安市关工委南安市少工委关于推报2014-2015学年
南安市少先队“少年先锋章”、“先锋
大(中)队”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中心小学、市直小学少先队大队:
为深入学“六一”重要讲话及李源潮副主席在中国少年先锋队建队65周年与少先队工作者和少先队员代表座谈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团省委、泉州团市委的有关部署,经研究,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2014-2015学年南安市少先队“少年先锋章”、“先锋大(中)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报项目
(一) 市级“少年先锋章”
:积极参加南安市少先队“先锋行动”,在争创“先锋大(中)队”和开展少先队活动课实践中表现突出。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与
“最美少年”实践活动,具有良好道德品质,事迹感人,是同龄人的学习榜样,在少先队组织中能积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按照《关于深入贯彻落实重要讲话精神在中小学少先队员中广泛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的通知》和《少先队活动课指导纲要(试行)》的相关要求,“校级、乡镇(街道)级”各层级开展分级“少年先锋章”的争章活动和“最美少年”的选树活动。
:推报“少年先锋章”(先锋行动、最美少年)的队员必须获得2014-2015学年学校颁发的少先队活动课基础奖章(向日葵章、五星红旗章、接力章、美德章、成长章、健康章),这六枚奖章中的其中4枚(含)以上(或获得年级雏鹰奖章)。
(二)市级“先锋大(中)队”
:以“双百”人物、先锋模范人物为主题命名先锋大(中)队,积极挖掘各类型先锋人物的精神内涵,结合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提出的16字要求,在队员中广泛开展学先锋、学榜样教育。
:争创活动应以“三进”活动为载体,形式丰富多彩、生动活泼,密切联系学校和学生实际,发挥区域优势与特色,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先锋”教育模式。
:(1)申报市级“先锋大队”的学校少先队基础设施基本达标,具备在大型活动中完成各项任务的能力;在各中队全面开展“先锋中队”创建活动;积极推动少先队活动课程建设,按要求开设并落实好每周一节少先队活动课,成立教研组,制定实施计划,开展课题研究,形成具有一定辐射面和影响力的成果。(2)申报市级“先锋中队”的集体,具有较强凝聚力和良好精神风貌,在少先队各项工作和活动中表现突出;在“先锋行动”中能充分挖掘先锋人物身上的优良品质和精神,引领队员健康成长;积极参加少先队活动课实践,每周坚持上好少先队活动课,善于提升总结,取得一定成绩。
二、名额分配
具体分配方案见附件1。
三、推报要求
(一)材料要求
“少年先锋章”队员材料要求:(1)“南安市‘少年先锋章’队员推荐表”(附件2);(2)参与“先锋行动”少先队活动课、最美少年等活动的照片6张;(3)1000-1500字主要事迹。以上材料均需提供纸质版(一式2份)和电子版(每位候选人一个独立文件夹,以“校名+姓名”命名,图片为jpg或jpeg格式)。
“先锋大(中)队”材料要求:(1)“南安市‘先锋大(中)队
’推荐表”(附件3);(2)争创“先锋大(中)队”活动方案;(3)2000-3000字主要事迹;(4)先锋行动活动照片8张;(5)其它特色材料。以上材料均需提供纸质版(一式2份)和电子版(每个候选集体一个独立文件夹,以“校名+大(中)队”命名,图片为jpg或jpeg格式)。
3. 根据工作部署,将在市级少先队“少年先锋章”、“先锋大(中)队”评选基础上,择优推荐参评近期开展的泉州市级同类表彰。
(二)时间要求
先锋章和先锋大(中)队:2015年3月15日前上报。
请按文件要求填写好推荐表(附件2、3)、汇总表(附件4),组织好推荐工作、材料整理和报送工作,纸质材料需加盖公章,将汇总表作为材料封面,连同申报材料一同寄送至:南安市青少年宫五楼团市委学少部。联系人:周柳洪;电话:86358291;电子邮箱:86358291@
附件:“少年先锋章”、“先锋大(中)队”名额分配表
“少年先锋章”队员推荐表
“先锋大(中)队”推荐表
共青团南安市委南安市教育局
南安市关工委南安市少工委
2015年2月27日
附件1
南安市少先队“少年先锋章”、
“先锋大(中)队”名额分配表
单位
少年先锋章
先锋大队
先锋中队
先锋行动
最美少年
溪美中心小学
1
1
1
1
柳城中心小学
1
1
1
1
美林中心小学
1
1
1
1
省新中心小学
1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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