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棉纱产品质量监督检查评价规则.doc浙江省棉纱产品质量监督检查评价规则
GZ17110101棉纱102-2009
一、适用范围
本评价规则适用于浙江省内棉、棉型化纤及混纺各类本色和色纺纱线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
二、检验依据
GB/T 398-2008 棉本色纱线
GB/T 5324-1997 精梳涤棉混纺本色纱线
FZ/T12001-2006 气流纺棉本色纱
FZ/T12002-2006 精梳棉本色缝纫专用纱线
FZ/T12003-2006 粘胶纤维本色纱线
FZ/T12004-2006 涤粘混纺本色纱线
FZ/T12005-1998 普梳涤与棉混纺本色纱线
FZ/T12006-1998 精梳棉涤混纺本色纱线
FZ/T12008-2005 维纶本色纱线
FZ/T12009-1999 腈纶本色纱
FZ/T12011-2005 棉腈混纺本色纱线
FZ/T12013-2005 莱赛尔纤维本色纱线
FZ/T12014-2006 针织用棉色纺纱
FZ/T12015-2006 精梳天然彩色棉纱线
FZ/T12016-2006 涤与棉混纺色纺纱
FZ/T12017-2006 天然彩色棉气流纺纱
FZ/T63001-2006 涤纶本色缝纫用纱线
FZ/T71005-2006 针织用棉本色纱
GB18401-2003 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
GB -1998 消费品使用说明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
GB/T 2910-1997 纺织品二组分纤维混纺产品定量化学分析方法
GB/T 2911-1997 纺织品三组分纤维混纺产品定量化学分析方法
FZ/T 01053-2007 纺织品纤维含量的标识
FZ/T 01057-2007 纺织纤维鉴别试验方法
产品明示质量指标及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
三、抽样方法和样品数量
样品应在受检单位售柜或仓库内的待销产品中随机抽取,或在生产线末端并经检验合格的产品中随机抽取。
同一原料、同一色号、同一规格和同一生产工艺生产的成品为一个受检批,每批随机抽取15个纱筒。
(1)样品应经受检单位对其有效性以及安全技术类别(婴幼儿用品产品、直接接触皮肤产品和非直接接触皮肤产品)进行确认。
(2)产品规定有明示质量指标时,应在抽样单上注明。若产品明示的执行标准为经备案的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则视其企业标准为明示质量指标,并要求企业提供其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文本。
四、检验项目
序号
检验项目
标准条款
不合格类别
主要项目
复验样品
备注
1
标识
产品名称
GB -
A
是
现场确认
/
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
GB -
/
产品号型和规格
GB -
/
采用原料的成分和含量
GB -
FZ/T12015-2006中8
FZ/T12017-2006中8
精梳天然彩色棉纱线及天然彩色棉气流纺纱标注天然彩色棉含量。
洗涤方法
GB -
A
是
现场确认
只考核针织用棉色纺纱和涤与棉混纺色纺纱。
使用和贮藏条件的注意事项
GB -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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