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以下简称“董事会”)对建立和维护充分的财务报
告相关内部控制制度负责。
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的目标是保证财务报告信息真实、完整和可靠,防范重大错
报风险。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因此仅能对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
董事会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要求对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进行了评价,
并认为其在 2012 年 12 月 31 日(基准日)有效。
我公司在内部控制自我评价过程中未发现与非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缺陷。
董事长:杨绵绵
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 3 月 19 日
附件:公司《2012 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自我评价报告》
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自我评价报告
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
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
一、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内部控制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
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
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
故仅能对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总体情况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最高决策机构。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查公司内部控
制,监督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情况,协调内部控制审计及其他相关
事宜等。公司董事会授权上市公司内控部负责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对纳
入评价范围的高风险领域和单位进行评价。上市公司内控部负责人直接向审计委员会汇
报工作。
公司聘请了专业机构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内部控制咨询服务。基于公司的业
务发展需要,同时为了加强公司的内部控制,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
保证公司各项经营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和各项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在 2008 年 2 月即
已正式启动了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及梳理项目,并聘请了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咨询
顾问予以协助。2011 年,公司依据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印发的财会[2010]11 号文件对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终稿进行了比对和更新,同时再次聘请普华永道作为咨询顾
问对公司内控体系的优化予以协助。公司将继续不断加强和优化内部控制体系,提高公
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司各项经营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和各项经营
目标的实现。
公司未聘请专业机构协助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三、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公司各职能部门、事业部及控股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
范围涵盖了公司及其所属单位的主要业务和事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和事项列示如下。
1、内部控制环境
(1) 公司治理与组织结构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起了现代企业制度
和与其相适应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公司章程、三会及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章
制度,形成了健全、完备的规章制度体系,明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
的职责和权限,形成了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从制度上保障
了公司经营行为的合法合规、真实有效,很好地促进了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产业发展。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规章的变化及时对《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股东大会
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根据
监管机构要求制定了《外部单位报送信息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投资管理制度(试行)》,保证了公司内
控制度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和决策机构,按照《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等制度规定履行职责,《公司章程》明确了应由股东大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对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召开条件和方式、表决方式等方面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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