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监控和事件管理制度
监控(系统)员考核制度
第一章人员配置及各自的工作职责
第一节人员配置
高速公路的管理重在监控工作,这包括监视和控制。一方面,监控人员能够密切监视道路上交通流情况及各系统的运行情况,发现灾情能够及时准确的报告、通知相关人员;另一方面,施救人员(包括执勤队及拯救大队、高速交警、高速路政等部门人员)能在得知情况后,及时赶到现场对交通流及灾情进行控制,并迅速恢复正常交通情况。由于一般高速公路离市区都比较远,所以有必要在管理所内设置专门的施救维护人员,以便能在事故第一时间尽快到达现场施救。
高速公路监控员在发生事故时,主要是在所在的监控室内协助交警对受控的一些外场诱导设备(如可变情报板、交通信号灯、车道指示灯等)进行操作。以此来配合交通流的疏导,直至交通流恢复的初始状态。
交警、路政、拯救大队三个部门在发生事故时,也参与事故的现场处理。交警大队和路政大队为独立的执法单位。事故时,交警在现场负责维持交通秩序,及对整个处理过程进行现场指挥;路政人员主要负责被破坏路产的赔偿。
拯救大队的职能是对事故车辆的清障,如遇火灾及化学危险品泄漏则无法处理。必须申请火警的援助,火灾类事故的抢救,关键在第一时间能不能赶到现场施救,对灾情进行初步稳定和控制,为进一步的处理奠定基础。
因此,从以上情况分析,建议人员及设施配置方案如下:
一、人员配置方案
1、方案A (24小时制):
(1)监控员(包括监控班长)4—6人,负责在监控室值班,事故时协调;
(2)高配电工1人,负责配点房及沿线电路的检修及维护任务;
(3)机电人员1—3人,负责系统的维护和事故的现场处理;
2、方案B (8小时制)
(1)监控员(包括监控班长)1—2人,负责在监控室值班,事故时协调;
(2)高配电工1人,负责配点房及沿线电路的检修及维护任务;
(3)机电人员1—3人,负责系统的维护和事故的现场处理;
二、设施配置
1、备巡逻车(兼工具车)1辆,车上配置专用警灯、急救箱、消防装备、可折叠标志牌。
2、水带两条、水枪两支、防毒面具3套,急救药箱内需含常用急救药品。
3、监控人员、高配电工及机电人员都应经过消防和急救培训,发生事故时可在“119”及“120”到来之前采取措施尽可能的控制现场、挽救伤员。事故时,路段公司要全力为事故处理服务。
第二节相关人员工作职责
一、监控员岗位职责
1、负责报警电话的受理,及时按处理程序(待定)通知事故所属路段及其波及路段交警、路政、拯救大队、消防、救护、清障等部门组织排障与施救,确保道路的安全、畅通。
2、按时交接班,认真做好交接工作,特别是对需要移交下一班的工作应在“当班记录”上着重注明;接班人员在详细问明情况并签字后,前一班人员方可下班离开。
3、负责交通量、能见度、气象信息以及其他信息的收集、汇总、整理上报工作。
4、负责向公司领导提供交通量等各种报表以及调度工作中涉及到的重要数据的汇总上报。
5、负责上级部门下传信息的记录和发布、下传工作。
6、负责遇有异常事件或重大活动时可变情报板、可变限速标志信息的发布和记录。
7、负责每日高峰交通量发生时段的统计与每日排障情况的统计。
8、负责对各收费站、互通区、特大桥、隧道以及其他重要路段的监控任务,发现异常事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确定事件性质。
9、负责对监控中心设备运行情况及危险点的检查、记录。
10、负责对设备故障的记录、上报。
11、负责监控中心的卫生保洁工作。认真做好中控室内各系统设备的日常卫生工作,保持监控室内清洁;无关人员未经领导批准不得进入中控室;进入中控室须换鞋。
12、熟练掌握监控、通信、收费软件的操作。
13、负责调度工作中重大事件的上报。
14、负责运行日报与重、特大事故及危险品事故报告的编制、上报。
15、负责监控、道路运营报表的打印和呈报。
16、遵守劳动纪律,当班时间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随意离开工作岗位,未经领导同意不得私自调班;禁止打瞌睡、吸烟、打游戏及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
17、爱护监控设备,做到熟练、规范地操作各种设备,不得随意删改监控系统及软硬件。未经允许不准使用外来软盘、光盘、软件等;不得随意遮挡、移动、拆卸各种设备。出现故障应及时果断地作出处理,无法处理时,则通知有关人员并做好书面记录。
18、密切注视各种告警信息,及时查明原因并加以解决,并做好书面记录。
19、有关监控方面的书面记录、录像资料,未经上级领导同意,不得外借或透露;其它单位需要借看时,必须报请上级部门同意,并做好各种登记工作。
20、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系统升级和改造工作。
21、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技术、思想素质,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
2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附:监控中心危险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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