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出让居间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就乙方为甲方提供宗地承让方信息事宜,在平等互利、充分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内容
甲方自愿出让甲方拥有使用权益的西国用(1996)字第号《国有土地使用证》上记载的号宗地;
甲、乙双方自愿合作的标的物为西国用(1996)字第号《国有土地使用证》上记载的 2号宗地;
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该宗地的承让方信息,协助甲方成功出让该宗地使用权,并协助甲方及时收取宗地出让价款。
第二条:取费标准
由乙方提供该宗地承让方信息,甲方取得该宗地出让金后,乙方向甲方收取该宗地土地居间佣金;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确定甲方该宗地出让最低基准价为万元人民币;
该宗地出让合同总额(甲方与乙方寻找到的宗地承让方之间所签订的出让合同)低于万元时,甲方应支付该宗地出让合同总额的10%作为乙方土地居间佣金;
该宗地出让合同总额(甲方与乙方寻找到的宗地承让方之间所签订的出让合同)在460万之时,甲方将向乙方支付该宗地居间佣金60万元;
该宗地出让合同总额(甲方与乙方寻找到的宗地承让方之间所签订的出让合同)高于460万元时,460万以上溢价部分按分成,即甲方获得高于溢价部分的20%;乙方获得高于溢价部分的80%。
第三条:取费时间:
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承让方宗地出让价三日内,按本合同第二条一次性全部支付给乙方土地居间佣金。
如宗地承让方分阶段支付给甲方宗地出让价款(以该宗地阶段出让价款到甲方帐户时间为准),甲方三日内支付乙方相应的宗地居间佣金。
甲方收到承让方宗地拆迁款三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拆迁款总额作为土地居间保证金,该笔费用在甲方成功出让宗地,获得宗地转让金后在支付乙方居间佣金中扣除。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该宗地承让方信息后,甲方应在七日内及时做出相应答复,否则视为自行放弃该信息;
甲方在乙方提供信息后,并在其协助之下成功出让该宗地使用权(即签订宗地买卖合同)并获得土地转让价款三日之内,甲方应及时支付宗地居间佣金,如逾期则按每日千分之三计算滞纳金;
甲方必须严守商业机密(乙方所提供的信息)及乙方个人信息;
甲
土地出让居间合同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