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浔区屯圩至横街公路改建工程
屯南大桥施工监理招标
招标文件
第一号补遗书
致招标文件持有者:
根据招标文件第一卷第二篇第8条的规定,招标人──南浔区南浔镇人民政府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进行答复、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鉴此,发布第一号补遗书(共 2 页),本补遗书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请贵方到远大咨询网(补遗书。要求你方收到本补遗书后,应在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以传真等书面形式向招标人确认收悉。
(回函请传真至:0571-87831861,并注明项目名称及所投标段)
南浔区南浔镇人民政府
2014年11月 27 日
南浔区屯圩至横街公路改建工程
屯南大桥施工监理招标
招标文件
第一号补遗书
对招标文件的修改
本次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开标时间修改为:2014年12月18日9:30,开标地点不变,招标文件与此有关内容作相应修改。
南浔区屯圩至横街公路改建工程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