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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野蛮到文明再到野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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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野蛮到文明再到野蛮--中国刑罚简史(上)
从野蛮到文明再到野蛮--中国刑罚简史(上)
本篇中国刑罚史是简述中国刑罚的帖子,只是为了向广大网友讲述“刑罚”这一法律措施在中国的发生和变化情况,而不做深入的研究。所用资料基本上是常见的古籍。如有错误,请不吝指出。
刑罚的发生
刑法是法律的最早部门,实际上,早期的法律可以说全都是刑法。其他法律部门都被包含在刑法之中。而刑法中最重要的法律措施:刑罚,也与法律同时出现。并成为了法律的最重要的内容之一。最初的法律要规定的无非是这两个问题:何为犯罪、如何处罚。
中国的法律出现于何时?根据“法律随着国家出现而出现”的规律,可以认为商朝是中国法律出现的时代。至于夏,经过近百年的发掘,都没有发现它存在的考古证据,可以说找到这个国家的希望越来越渺茫了。所以现在基本上可以肯定夏不是一个国家——如果它存在的话,也只可能是一个部落联盟。并且现在还没有发现夏的文字。在没有国家又没有文字的情况下,不会有法律,最多只有部落的规则禁忌和联盟的惯例。这时候当然有人因触犯了这些规则而被处罚,甚至遭到***消灭。不过这种惩罚是算不上刑罚的。
——中国古籍留下了很多关于夏的记载。然而,科学的态度是:当古籍与考古不一致的时候,优先考虑考古资料。经过近百年的发掘,尤其是共和国这五十多年来持续不断的努力,仍然没有发现可靠的证明夏存在的证据。所以我们有充分的理由不去理会这个传说中的朝代。当然,如果以后有新的证据表明夏存在的话,我会很高兴的。中国古籍中对于夏的描绘基本上是十分荒谬的,比如夏代,甚至夏之前的人,都满口“天下”;夏人的演讲,怎么听怎么像周人的文风;夏王在一千五百年后都不是华夏国家领土的远方开会、巡游等等。这些描述只能认为是在乱说一气。如果参照印度、希腊、罗马、朝鲜和日本的情况,我们会发现很多民族都有杜撰自己上古史的****惯。只不过中国人的杜撰有自己的特点:就是强烈的无神论倾向。中国人不怎么信神,神话也就十分简单苍白。在他们杜撰出来的上古史中唱主角的,依旧是人。无神论倾向是中国文化一个鲜明的特点。
乌尔第三王朝的开国之君乌尔纳姆(前2113-前2096年在位)在其统治期间编撰了适用于乌尔全境的《乌尔纳姆法典》,除序言外共29条(现存23条)。这是目前所知世界上第一部成文法典。战胜了苏美尔人的闪族人在乌尔王朝之后建立了自己的国家。古巴比伦王汉穆拉比在前18世纪颁布了《汉穆拉比法典》,法典分序言、正文和结语三部分。正文共有法律条文282条。至今全部保持完整。在条文中规定的刑罚有死刑、肉刑、财产处罚等。在中国人还不会写字的时候,两河的人们就已经有完善的法律了。至于凯美,虽然其历史长度跟两河相比毫不逊色,但法律叫人不敢恭维,基本上一直停留在****惯法状态。凯美人笃信宗教,这妨碍了他们的理性精神和入世精神。
在传说中的夏代,古印度和克里特先后出现,但它们的法律状况均不详。
商朝是中国的第一个朝代。这时候的中国是一个奴隶制国家,已经有了文字——甲骨文。在甲骨文上记载了各种各样的肉刑。所以我们可以肯定商朝有了法律,也有了刑罚。
——下面对各个朝代刑罚的描述,基本上以该朝代自己的官方文件为准。因为后朝常常出于各种目的丑化前朝,而且后朝所见到的前朝法制,往往是该朝代后期政治***,乱用刑罚时代的状况。以后朝的史书来描述前朝的刑罚是很容易走样的。
目前尽管发现了数量惊人的商朝甲骨和青铜器,但是并没有发现成文法。因此我们可以推断商朝并不存在成文法。在社会上执行的是****惯法。这跟当时中国刚刚进入阶级社会,百业待兴的草创局面是一致的。
跟后来由周开创的中国传统文化不同,商人笃信上帝。这一点在甲骨文中得到了很好的体现。毫无疑问,商人的法律观念跟两河的人们类似:即相信法律是神的意志的体现。刑罚也就是神罚。就刑罚本身而言,确信商朝有活埋、火焚、沉水、斩首等死刑。但没有严格的刑罚制度。
这时候的中国人已经表现出某种残暴性了。其表现在数量惊人的人殉和人牲。在凯美和苏美尔早期,也有人殉制度,但陪葬的人数是不多的。而商朝的人殉人牲数量多得可怕,几十上百的非常常见。有一次商王耳鸣,就杀了三十个人取悦上帝。最多的达到了“千人千牛”,但这个记载有不同意见。有专家认为是指把一千个人和一千头牛关在一起待宰,不过这也够可恶的了。而完全可信的纪录是杀三百人牲。从出土纪录看,陪葬人数也有上几百的。一次祭祀***纪录为339人,一座坟墓殉葬人数记录为三百六十多人(商王级)。***如此又多又频繁,说明了当时中国生产力的落后。到了商朝后期,人殉人牲的数量逐渐下降,这种下降跟生产力的发展需要保持人力有关。生产力发展导致***祭祀的减少,是各个文明的普遍规律。但是,人殉人牲并不属于商朝的刑罚制度——原因很简单,刑罚是针对人的,商朝奴隶主根本不把奴隶和战俘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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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8-0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