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城区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净化育人环境,打造平安校园,结合我区实际,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属地管理、部门协调,综合治理、标本兼治”原则,以改善学校周边环境为目标,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及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为契机,建立健全“整治有效、管理有序、防范严密”的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机制,营造安全、文明、健康、和谐的教书育人环境。
二、工作职责
(一)部门职责
(1)教育部门
,负责组织全区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幼儿园)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发挥好主阵地作用。
(2)交警部门
;
、禁行等交通标志;
。
(3)城管部门
;
。
。
(4)食药部门
;
工作;
。
(二)街道办事处职责
,负责本辖区内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
(三)学校(幼儿园)职责
;
,教育学生家长自觉维护学校周边交通秩序;
、引导学生禁止在限购区域内购买食品、文具。
三、治理时段
交警、城管部门治理时段
初中:上午6:30至7:30;11:30至12:30
下午13:00至14:00;17:40至18:30
小学:上午7:00至8:00;11:00至12:00
下午13:00至14:00;16:00至17:00
(“五一”后下午时间向后延迟30分钟)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全区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相关领导任组长,区教育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各镇街镇长(主任)以及城管、食药、交警部门主要负责人任成员,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由韩良平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开展。各镇街要充分认识做好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性,迅速成立相应工作机构,明确负责人员,制定治理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各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分解任务,落实工作职责,切实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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