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审计部部门职责、岗位职责
一、组织机构
审计部主任兼审计员1人。
部门负责人
审计员
二、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定与公司有关的审计规定。
2、向区域公司报告审计情况,上交审计工作报告。
3、审计区域公司内部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的合理、合规、合法性。
4、审计区域公司预算报告及签订的经济合同。
5、审计财务预测、决策方案及经济活动分析报告。
6、审计下属公司销售收入,成本费用经费支出情况。
7、编制公司每月、季、半年、全年的审计财务报告及其他有关报表。
8、做好内部审计和财务管理的协调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岗位职责
(一)审计部主任岗位职责
1)在集团财务总监和区域财务总监直接领导下,独立负责区域内各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
2)按照国家和集团公司的规定,拟定和执行区域的内部审计工作实施办法,制定和实施年度、季度审计工作计划;
3)开展定期的、日常的内部审计工作,撰写审计报告,及时向集团和区域财务总监报告审计结果;
4)全面做好企业财务状况真实性、内部控制制度、经营决策、经济效益、基建工程、经济责任等各方面的审计和评审工作;
5)对内部涉及财会工作的部门和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参与对财经违纪问题和人员的处理;
6)配合集团总部实施对离任领导的离任审计工作;
7)协调和配合政府审计、社会审计、财税部门及集团公司对区域各公司的审计检查工作;
8)做好审计资料的记录、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
9)遵守职业道德,保守公司和审计工作机密;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审计员岗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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