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呦呦获奖争议”折射中西文化冲突
“拉斯克奖评委会很聪明,我觉得太聪明了。”李真真兴奋地有些手舞足蹈。
这位中科院专事科技政策的研究员指着一篇刚看到的文章,为其中一个细节击节叫好——本年度拉斯克奖评委会问候选人:“如果你获得了这个奖,你认为还有谁应该获奖?”
候选人不约而同在自己名字后添上了屠呦呦及其他有贡献的人。“这是基于同行认可的选择过程。”李真真说。
李真真感慨于这一环节设置的智慧,当游戏落幕,屠呦呦一人登上了领奖台。
伴随着屠呦呦斩获国际大奖的欢呼,国内的质疑声同样强烈,一时“誉满天下,谤满天下”。
无数人纠结于这样一个“悖论”:一边是这样重大的成果往往是一个团队合作的产物,是集体贡献;一边则是重大的国际科技奖项一般都是颁给个人。
而在李真真看来,屠呦呦争议折射出了中西方评奖文化冲突,其背后,则是我们长期以来对科学家个体原创思想的忽视,而这恰恰是科学创新的本源。
我们的传统是讲集体主义,西方是突出个体
“这是集体的工作,为什么给她一个人?”
“为什么大奖只颁给一个人?我也做了重要贡献。”
……
连日来,在科学界知名网站科学网上,类似的疑问所激起的讨论跟帖络绎不绝,一句“屠呦呦能获得大奖,是一个团队努力多年、经过190次失败的结果”的总结回顾,更是被各方广为引用,这一话题也引起不少大众媒体的关注。
在李真真看来,出现这些质疑主要是因为大家对西方评奖制度不了解,“我们的传统是讲集体主义,特别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强调的是集体而不是个人,‘成绩是大家的,功劳是集体的’;至今,国内科技评奖依然主要是奖励项目,科学家的名字多是以一个集体的形式呈现。”
西方的科学传统恰恰与此相反:大多奖项都是突出个体,科学奖励源于对科学发现优先权的承认,这是来自于科学追求独创性的内在逻辑。首先就是奖励“优先权”:即关注在重大的科技成果中,谁第一个提出思想或者方法路径。
李真真就此阐释,随着科学的发展和学科细分,现代重大的科学成就,往往都必须凝聚集体力量和智慧,但西方之所以一直坚持把重大奖项给予个人,“就在于这是对一个基本科学理念的回归,科学的进步缘起于独创性的思想。”
屠呦呦这次获奖,拉斯克奖评奖委员会的三点评奖依据为此提供了最佳注解:一是谁先把***带到523项目组;二是谁提取出有100%抑制力的***;三是谁做了第一个临床实验。
“美国人不会把奖颁给一个具体做事的人,而会颁给告诉你做这件事的人。”在李真真看来,拉斯克奖评委所宣扬的这一理念,国内还有一个熟悉和接受的过程,“从这个意义上说,‘屠呦呦争议’也提供了一次科普的机会”。
事实上,获奖引发争议不仅仅出现在中国。
李真真介绍,这种状态在全球科学界很正常,诺贝尔奖的奖励中也同样出现过不少争议。
然而,西方更多争议的是“优先权”的认定,到底是谁先提出创新的思想路径。比如日本去年获得的诺贝尔奖也曾引发学术界讨论,其中争议的正是与德国科学家谁来占有“优先权”。
“世界上从来没有任何一种科学发明完全出自一个人,为什么到了中国,类似的重大奖励就必须摊到每一个参与者身上才算公平?”一位学者撰写的反思文章激起了不少共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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