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此文档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doc


文档分类:建筑/环境 | 页数:约15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1/15
下载提示
  • 1.该资料是网友上传的,本站提供全文预览,预览什么样,下载就什么样。
  • 2.下载该文档所得收入归上传者、原创者。
  • 3.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1/15 下载此文档
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建造师的注册分为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变更注册、增项注册四类。
2、初始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有效期为3年。延续注册的,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
有效期也为3年。变更注册后的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仍延续原注册有效期。
3、注册建造师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应接受120学时继续教育。必修课60学时,
选修课60学时。
4、注册建造师违法从事相关活动的,违法行为发生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
设主管部门应当依法查处。
5、狭义上的法律,仅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6、地方性法规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
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在其法定权限内制定的法
律规范性文件。
7、部门规章是由国务院各部、委制定的法律规范性文件。
8、法律关系都是由法律关系主体、法律关系客体和法律关系内容三个要素构成,
缺少其中一个要素就不能构成法律关系。
9、民事法律关系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10、民事行为能力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三种。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这种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11、法人应当具备四个条件:(1)依法成立;(2)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3)有自
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12、法律关系客体的种类包括:1、财; 2、物;3、行为; 4、智力成果。
13、民事法律关系内容,是指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
14、代理是代理人于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向第三人行为意思表示或受
领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直接对本人生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15、代理包括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
16、无权代理的三种情况: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
1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代理终止:(1)、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2)、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3)、代理人死亡;(4)、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5)、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终止。
1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定代理或者指定代理终止:(1)、被代理人取得或者恢复民事行为能力;(2)、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死亡;(3)、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4)、指定代理的人民法院或者指定单位取消指定;(5)、由其他原因引起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之间的监护关系消灭。
19、债的发生根据,主要有:合同、侵权行为、不当得利、无因管理。
20、债因以下事实而消灭:履行、抵消、提存、混同、免除。
21、知识产权具有如下特性:双重性、专有性、地域性、时间性。
22、超过了诉讼时效期间,法律消灭了当事人的胜诉权。
23、诉讼时效期间通常可划分为以下四类:(1)、普通诉讼时效期间通常为2年;(2)、短期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损毁的;(3)、特殊诉讼时效:涉外合同期间为4年,海上货物运输向承运人要求赔偿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1
年;(4)、权利的最长保护期限: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24、诉讼时效中止: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
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
间继续计算。中止诉讼时效的法定事由必须是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
才能导致诉讼时效中止,法定事由如果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之前,
只有该事件持续到最后6个月内才产生中止时效的效果。
25、诉讼时效因以下情况中断,并从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1)、
提起诉讼;(2)、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3)、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26、物权是指权利人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
物权、担保物权。
27、所有权是指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
处分的权利。
28、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29、可以以在建工程作为抵押物,但应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30、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
债权的担保,质押分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
31、留置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
32、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非法内容举报中心
文档信息
  • 页数15
  • 收藏数0 收藏
  • 顶次数0
  • 上传人zbfc1172
  • 文件大小150 KB
  • 时间2018-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