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此文档

湖南省入境旅游奖励办法.doc


文档分类:行业资料 | 页数:约10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1/10
下载提示
  • 1.该资料是网友上传的,本站提供全文预览,预览什么样,下载就什么样。
  • 2.下载该文档所得收入归上传者、原创者。
  • 3.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1/10 下载此文档
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湖南省入境旅游奖励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鼓励全省各地旅游部门和从业单位积极开拓境内外旅游市场,努力培育壮大我省旅游支柱产业,根据《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产业的决定》(湘发[XX]13号)及财政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省入境旅游奖励资金的来源为:(一)省级财政预算安排;(二)其他来源。第三条省入境旅游奖励资金属于财政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第四条省入境旅游奖励资金的20%用于国内旅游奖励。第五条省入境旅游奖励资金的奖励对象为我省旅行社、旅游公司、市州旅游局。第六条省入境旅游的奖励项目实行申报制。省财政厅和省旅游局是我省入境旅游奖励事项的管理部门。第二章奖励项目和标准第七条省入境旅游奖励项目及标准:(一)入境旅游接待人次数奖对全年完成接待入湘境外游客5000人数以上的旅行社,人均消费在1500元以下的,;人均消费在1500元-XX元之间(含1500元)的,按入境游客人次数每人1元的标准予以奖励;人均消费达到XX元(含XX元)以上的,按入境游客人次数每人2元的标准予以奖励;(二)入境旅游市场开拓奖对开拓我省境外客源市场特别是新兴、远程、高端市场具有突出贡献,并能明显带来客源增长的旅游单位分别给予以下奖励:1、市场开拓综合奖对全年完成接待入湘境外游客总人数比上年增长10%以上(含10%),且积极参加中国国际旅游交易会和由省旅游局组织的境外展览、促销活动的省内旅行社给予2-6万元奖励;2、市场开拓广告奖对我省旅游单位委托省外、境外旅行批发商和代理商推广我省旅游产品,投入资金在境外媒体刊发旅游目的地形象广告和旅游产品广告的,经核实,对我省旅游单位给予广告费50%以内的奖励;3、市场开拓奖对组织境外专列来湘旅游,或策划实施在境内外有较大影响的旅游宣传招徕大型专题活动,经评估,给予策划实施的旅游单位2-6万元的奖励;对省内外旅行社邀请境外媒体记者和旅行商来湘,并在省旅游局进行了备案,经核实,按实际邀请人数及每人每天300元以内的接待费标准(房、餐、车等),对负责接待的旅行社给予奖励。(三)入境旅游包机奖对合作经营入境来湘包机的旅游企业,每入境一架奖励1500元(包机切位按比例计算)。(四)市州入境旅游奖市州对入境旅游有投入,按各市州年接待境外游客人次总数占全省年接待境外游客人次总数的份额和增幅分别排名,两项名次数相加,取前5名给予2-6万元的奖励。第八条省入境旅游奖励资金的国内旅游奖励项目及标准:(一)国内旅游贡献奖根据全省旅行社国内旅游综合排名,对旅行社接待国内游客人数和旅游收入总额分别排名,两项名次数相加取前5名,给予1-3万元奖励。(二)国内旅游市场开拓奖旅行社组织专列来湘旅游,每列给予5000元的奖励;组织国内来湘旅游包机每架次给予1000元奖励。第三章管理程序第九条旅游企业和市州旅游局申报奖励项目,需在次年3月底之前向省旅游局提交湖南省入境旅游奖励资金申报总表及相关附表(见附件)、本年度报告书、举办或参与活动的情况说明、合同及财务凭证、边防、口岸部门(或航空公司)下发的航班时刻表通知等相关资料,过期不予受理。第十条奖励资金的审核、拨付和使用:省旅游局根据旅游企业和市州旅游局上报的有关申报材料,结合旅行社年审项目、年度统计报表、边检部门的统计数据和经会计师事务所审

湖南省入境旅游奖励办法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非法内容举报中心
文档信息
  • 页数10
  • 收藏数0 收藏
  • 顶次数0
  • 上传人1294838662
  • 文件大小23 KB
  • 时间2019-0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