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此文档

重庆市保险行业协会收费管理办法.doc


文档分类:法律/法学 | 页数:约4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1/4
下载提示
  • 1.该资料是网友上传的,本站提供全文预览,预览什么样,下载就什么样。
  • 2.下载该文档所得收入归上传者、原创者。
  • 3.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1/4 下载此文档
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重庆市保险行业协会收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重庆市保险行业协会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促进其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管理的意见》(发改经体〔2017〕1999号)、《重庆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会费管理的通知》(渝民〔2018〕46号)和《重庆市保险行业协会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收费,是指协会依据国家政策法规以及社团组织章程规定,向会员或提供服务的对象收取的费用。第三条协会根据管理和服务需要,按照成本补偿和非营利原则开展各项收费活动。第四条协会应建立健全收费收支管理制度,规范收费收支会计核算,加强收费收支管理。坚持统一管理、合理安排、专款专用、厉行节约的原则。第二章收费项目和标准第五条协会收费收入分为年度会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两类。第六条年度会费是指协会依据章程为会员提供服务及开展业务活动,向会员收取的费用。第七条协会年度会费标准按产、寿险公司上年度保费收入所占市场份额占比设置为4级档次缴纳。1、占比12%以上的公司年度会费24万元;2、占比5%-12%以内的公司年度会费15万元;3、占比2%-5%以内的公司年度会费12万元;4、占比2%以下的公司年度会费6万元。入会不足一年的会员公司年度会费按实足月份以第4档标准缴纳年度会费。会员单位如出现经营业务单一、业务规模小、经营困难的,可提出书面申请减免当年年度会费,并报经理事会审议批准。第八条经营服务性收费是指协会在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内,遵循自愿有偿、质价相符原则,依规向会员单位或第三方机构提供服务所收取的费用。第九条经营性收费标准由协会按照公平、合法、诚实守信的原则公允制定,不得在价外或合同外加收任何费用。第十条协会开展经营服务性收费的范围包括培训费、会议费等。第三章收费程序第十一条协会收费实行事前征询意见、事后抄送管理。第十二条因政策变化、业务调整等因素,确需新设或调整收费项目或收费标准的,应征询重庆保监局意见。其中会费标准的制定或者修改,应当经会员大会无记名投票表决通过后方可生效。第十三条协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应及时向重庆保监局报告,并报送重庆市民政局备案。第十四条年度会费由会员单位统一汇到协会指定账号,年度会费到账后协会应及时开具社会团体会费收据。会员单位无故拖欠年度会费,逾期3个月以上的,%的滞纳金,特殊情况提出缓交申请并经理事会讨论同意的除外。第四章收费使用第十五条协会取得的收费收入,严格按照收费用途用于非营利性业务活动,包括组织管理、提供服务、开展业务活动的必要成本及其他合理支出。第十六条协会年度会费收入全部用于协会秘书处员工工资及相关费用、房租费等日常管理

重庆市保险行业协会收费管理办法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非法内容举报中心
文档信息
  • 页数4
  • 收藏数0 收藏
  • 顶次数0
  • 上传人aibuaiwo1318
  • 文件大小77 KB
  • 时间2019-0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