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印发《干部统计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docx


文档分类:管理/人力资源 | 页数:约6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1/6
下载提示
  • 1.该资料是网友上传的,本站提供全文预览,预览什么样,下载就什么样。
  • 2.下载该文档所得收入归上传者、原创者。
  • 3.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1/6
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印发《干部统计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发布单位】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发布文号】组通字(1992)10号【发布日期】1992-05-11【生效日期】1992-05-11【失效日期】【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印发《干部统计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1992年5月11日组通字(1992)10号)现将《干部统计工作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干部统计工作暂行规定为了科学地组织和开展干部统计工作,保证统计资料的准确性、及时性,充分发挥干部统计在干部管理工作中的作用,更好地为党的中心任务服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规定的原则,结合干部统计工作的特点,特作如下规定:一、干部统计工作的任务和管理体制第一条干部统计是干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干部统计工作要紧密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坚持为党的干部工作服务,对干部队伍和干部工作状况进行多种形式的统计调查、分析;为制定干部路线、方针、政策,检查、监督干部计划、政策执行情况,研究和预测干部队伍发展趋势提供依据。第二条认真做好干部统计分析工作,提高统计分析质量,为各级党委、政府实施决策和指导工作当好参谋,提供有关情况。第三条根据党管干部的原则和干部管理体制的有关规定,干部统计工作实行由各级党委组织部统一领导,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分工负责的管理体制。二、干部统计报表制度与管理第四条干部统计报表制度是向各级党委和政府定期或不定期报告干部队伍和干部工作情况的工作制度。中央组织部和国家人事部为干部统计报表的制表机关。第五条干部统计报表制度由以下两个部分组成:干部统计定期报表制度。它是反映干部队伍基本状况的定期报告制度。干部统计专题报表制度。它是适应不同时期干部中心工作需要的专题报告制度,是对定期报告制度的补充。报表制度的解释权,属制表机关。第六条填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统计报表制度中有关统计范围、对象、指标涵义、计算方法、标准时间、报送期限、审核办法的规定。第七条各级政府人事部门负责同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和下级政府人事部门干部统计报表的布置、审核、汇总、上报任务,国家机关系统的干部统计报表在报送上级政府人事部门的同时,报送同级党委组织部。第八条各级党委组织部负责同级党委各工作部门及工作、共青团、妇联、党校、报社等单位和下级党委组织部统计报表的布置、审核、汇总任务,负责审核、汇总全地区的综合表,报送上级党委组织部。第九条县(市、区)一级为干部统计基层填报单位,由县(市、区)一级党委组织部、政府人事部门和有关部门直接进行干部统计。第十条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对同级和下级各部门的干部统计工作在业务上负有检查、指导的责任。第十一条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各省(区、市)因工作需要,在干部统计报表上增加指标,应从严掌握,并按照统计分工将表式分别报送中央组织部和国家人事部备案。中央、国家机关各部委设在地方的直属单位和中央部委与地方双重领导以部委为主的单位,在向主管机关报送统计表同时,应抄送当地党委组织部。三、干部统计资料的管理第十二条要加强干部统计工作的基础建设,健全和完善各项干部原始材料登记制度和日常管理制度,不断提高统计数据的质量和统计工作的效率。第十三条各级党委组织部负责本地区全面干部统计资料的集中统一管理,各级政府人事部门负责干部统计分工范围内的资料管理。第十四条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和其他

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印发《干部统计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非法内容举报中心
文档信息
  • 页数6
  • 收藏数0 收藏
  • 顶次数0
  • 上传人iluyuw9
  • 文件大小36 KB
  • 时间2019-08-03
最近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