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生产教育2第一章安全生产教育的必要性、法律强制性1、法律强制性(1)《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新工和转岗职工必须进行安全教育、接受安全培训、掌握安全技能(2)强制性安全教育的对象: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殊工种、新工和全员职工。(3)三级安全教育:厂级、车间级、班级级。(4)时间要求: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单位内调整工作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接受工段级和班组级安全培训。32、安全法要求:凡新职工,换岗或离岗职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且经安全考试成绩合格者方可上岗作业。3、职工自我保护的需要。4自我实现社会尊重归属感安全需要生理需要马斯洛需要层次论___金字塔56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hierarchytheoryofneeds亦称“基本需求层次理论”,是行为科学的理论之一,由美国科学家亚伯拉罕·马斯洛所提出。马斯洛认为,在特定点时刻,人的一切需要如果都未能得到满足,那么满足最主要的需要就比满足其他需要更迫切,从而将需要划分为五级:生理的需要、安全的需要、感情的需要、尊重的需要、自我实现的需要。7第二章安全生产的基本知识1、安全:safety,指生产过程中人员免遭不可承受的伤害。2、事故:accident,一般是指造成死亡、疾病、伤害、损坏或者其他损失的意外情况,具体安全生产上是指: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意外损失或灾祸。83、事故分类: 按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1986)将企业工伤事故分为20类。分别为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灼烫、火灾、高处坠落、坍塌、冒顶片帮、漏水、放炮、***爆炸、***爆炸、锅炉爆炸、容器爆炸、其它爆炸、中毒和窒息以及其他伤害等。94、事故的特点:随机性、突发性、偶然性、必然性。5、工伤事故:职工在生产过程中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和急性中毒等。6、安全生产:消除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因素、保证生产顺利进行的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107、“三违”现象: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安排或指挥职工违反国家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企业安全管理制度或操作规程进行作业的行为。违章指挥危害最大,造成的影响和损害的程度也较为严重,具违章指挥具有一定的隐蔽性和不可抗拒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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