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2014年第14号黑龙江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备案登记公告根据《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50号令)、《黑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审查,浙江建安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等2家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符合备案要求,准予备案。获准备案的机构,2014年可按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核准的业务范围(见附件),在黑龙江省境内开展工作。特此公告。附件:备案机构名称及核准业务范围黑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4年10月9日附件备案机构名称及核准业务范围序号机构名称资质证书编号业务范围黑龙江省工作负责人1浙江建安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国)安职技字(2011)第A-0044号第一类:1、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2、金属、非金属矿采选业和工程建筑业;3、冶金、建材;4、化工、石化及医药;5、轻工、纺织、烟草加工制造业;6、机械、设备、电器制造业;7、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8、运输、仓储、科研、农林、公共服务业。第二类:1、大型辐照装置;2、核燃料循环;3、核技术工业应用。夏澍寰2北京市化工职业病防治院(国)安职技字(2011)第A-0047号第一类:1、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2、金属、非金属矿采选业和工程建筑业;3、冶金、建材;4、化工、石化及医药;5、轻工、纺织、烟草加工制造业;6、机械、设备、电器制造业;7、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8、运输、仓储、科研、农林、公共服务业。孔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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