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请求有关部门敦促开元公司切实履行“金穗山庄”小区购房合同的报告“金穗山庄”小区是由郴州市开元房地产公司开发的纯住宅小区。2005年11月,开元公司向我们248户购房户收取了1万元购房定金,2006年11月,向全体购房户收取了首期款,并签定了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主要内容的《认购协议》。在2005年11月交付1万元定金时,双方约定的价格是均价960元/㎡,后开元公司以费税及材料成本上涨为由要求涨价。为促使尽快建好住房,实现广大住房户的安居梦,购房户作出了让步,在签订《认购协议》时,约定均价1100元/㎡。同时约定2007年10月交房。然而,约定的交房期过了8个月之后,开元公司不仅不按约交房,反而又以成本上涨为由,要求涨价到1780元/㎡,同时,对外发售已卖给原购房户的商品房,严重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损害了全体购房户的合法权益。2008年6月5日上午,购房户集体前往郴州市开元房地产公司进行交涉,并请郴州电视台“天天播报”栏目组现场采访,然而在舆论监督的镜头下,该公司公然派遣***成员威胁围攻购房户,因购房户均比较克制才未造成冲突,然而,不知何故,已录制好的节目却并未播出。对于郴州市开元房地产公司不讲诚信,单方面撕毁合同,侵害广大购房户利益的行为,全体购房户无比愤慨,强烈要求有关部门敦促开元公司切实履行合同,并停止对外售房,维护社会和谐。也对“天天播报”栏目不敢正当行使舆论监督作用感到失望。“金穗山庄”248户购房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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