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要求:自2009年度起,企业申请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应在研究开发项目确定后,将《企业研究开发项目立项备案表》、《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形说明书》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同时附送企业总经理办公会或董事会关于自主、托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如属托付或合作开发的,应提供托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或协议。年终汇算清缴申请加计扣除时按《通知》第十一条规定以及省局关于减免税备案治理的有关规定进行。附录5:《企业研究开发项目立项备案表》企业研究开发项目立项备案表年月日申请企业名称(盖章)纳税人识别号项目名称自行开发/托付开发/合作开发研究开发项目所属技术领域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07年度) 项目经费预算(万元)其中:财政拨款(万元)本项目主要研究人员情形姓名专业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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