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单位进行开发的研发费用,凡符合上述条件的,由委托方按照规定计算加计扣除,受托方不得再进行加计扣除。
对委托开发的项目,受托方应向委托方提供该研发项目的费用支出明细情况。
企业集团研发费用的分摊制度:
集团公司集中进行的研发项目,其实际发和的研发费用,按合理的方法在受益成员企业间进行分摊。
签订集中研发项目的协议或合同,明确各参与方的责、权、利及费用分摊方法。
分摊原则:权利和义务、费用支出和收益分享一致原则
集团母公司负责编制:
①集中研发项目的立项书
②研发费用预算表
③决算表
④决算分摊表
不得加计扣除的研发支出
1、企业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凡由国家财政拨款并纳入不征税收入部分,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2、企业依法取得知识产权后,在境内外发生的知识产权维护费、诉讼费、代理费、“打假”及其他相关费用支出,从管理费用据实列支,不应纳入研发费用。
申报流程
备注: 此流程为参考的加计扣除申报流程, 各地政府部门要求有所不同。
报送资料
办理技术鉴定需填报的材料(报送科技部门等单位)
;
、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内容包括研究开发内容、目标、方法、计划进度将扫描件上传);
、委托、合作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专业人员名单;
、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将扫描件上传);
、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或协议(将扫描件上传);
、研究成果报告等资料(将扫描件上传)。
向企业所得税的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的资料
1. 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备案表;
、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和研究开发费预算;
3. 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专业人员名单;
4. 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当年研究开发费用发生情况归集表;
5. 企业总经理办公会或董事会关于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
6. 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或协议;
、研究成果报告等相关情况及核算情况说明;
8. 无形资产成本核算说明(仅适用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形成无形资产情形)
。
附研发费用归集表如下:
研发项目可加计扣除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归集表
(已计入无形资产成本的费用除外)
纳税人名称 (公章): 纳税人识别号:
年度( 季度) 金额单位:元(列至角分)
序号
费 用 项 目
发生额
1
一、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
2
3
4
5
6
二、直接从事研发活动的本企业在职人员费用
7
、薪金
8
、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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