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全国政府采购工作统计分析报告
2003年1月1日政府采购法正式实施,标志着政府采购制度进入全面施行时期。一年来,经各方面的共同努力,政府采购法的实施工作进展顺利,开局良好。据统计,2003年全国政府采购规模超过了预定目标,,比2002年增加650亿元,%。从一年的实施情况看,全国政府采购工作与政府采购法的要求存在较大差距,需要进一步加以改进,将政府采购法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一、2003年全国政府采购基本情况
(一)全国政府采购规模
2003年全国实施采购的预算为1856亿元,实际支付(采购规模),,%,%, %%,。,%%。
(二)地方政府采购规模
全国36 个省、直辖市、,%, %。,其中,,;。
采购规模达到80亿元以上的有7个地区,分别为广东()、江苏()、福建()、四川()、上海()、山东()和浙江()。,%。采购规模在30—80亿之间的有北京、辽宁、河南、湖南、河北和湖北6个地区。
宁夏、西藏、四川、福建、重庆、贵州、宁波7个地区采购规模的增长幅度都在一倍以上,北京、天津、河北、辽宁、大连、山东、青岛、广东、海南、湖北、山西、吉林、江苏、江西、内蒙15个地区的增幅也都超过了50%。
采购规模占全年财政支出的比重达到10%以上的有福建(%)、宁波(%)、宁夏(%)、陕西(%)和大连(%)等5个地区。
(三)中央单位政府采购规模
2003年中央单位(不含军队和武警系统),%,%。(含政协、高检和高法参加的协议供货),,。在中央单位政府采购规模中,,其中,;集中采购机构组织实施的为8亿元,其中,,。
(四)行业采购情况
按照采购人的行业分类,2003年政府采购规模排在前三位的是行政管理、教育和卫生等3个系统,, 、,占全国采购规模的53%。公检法司、农林水气象、工业交通、文体广播、科学部门、、、、、5
2003年全国政府采购工作统计分析报告(doc 7)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