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津贴管理流程
1.工资和校内津贴的发放
调入人员(包括军队转业人员)
需提供材料:①调配科入校手续通知单;
②原工作单位工资转移介绍信;
③身份证复印件;
④入校后根据财务处要求办理银行卡并***账号。
新参加工作人员
需提供材料:①调配科入校手续通知单;
②毕业证书或其他学历学位证明;
③身份证复印件;
④入校后根据财务处要求办理银行卡并***账号。
劳资科根据国家、省和学校相关规定、本人档案记载,结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的招聘时间等,核定工资发放标准和起薪时间。
2.停发工资和各种津贴补贴
调出人员
需提供材料:持调配科开具的调函或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的调令到劳资科开具工资转移证,由劳资科通知财务处停发工资和各种津贴补贴。
其他停工资人员
所需材料:综合科单位考勤结果、调配科提供相关材料、师资科提供相关材料以及其他相关材料。
3.工资和校内津贴的调整
教职工晋升职务、职称和工人技术等级后,劳资科根据学校公布文件,按规定兑现工资和各种津贴补贴。
教学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量发生变化需调整岗位津贴预付标准的,由所在单位书面报人事处、财务处,审核无误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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