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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管理办法新.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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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人 事 管 理 办 法
(试 行)
总则 为加强和规范公司人事管理,优化人力资源配置,落实公司人事分配、考核人员日常工作,提高劳动效率,特制定管理办法。
员工的任用
一、各级人员任免程序如下
1、总经理、副总经理由董事会任免。
2、各部门经理、各店总经理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任免。
3、各店技术总监、部长、一级收银员由店总经理报请人事部,由人事部提请 总经理任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予以任用
1、被剥夺政治权利尚未复权者;
2、曾犯刑事案件,经确定判刑者;
3、通缉在案,尚未撤销者;
4、原在其他公私机构服务,未办清离职手续者;
5、经其他公私机构开除者;
6、身体有缺陷或健康情况欠佳,难以胜任工作者;
7、未满十六周岁者。
三、各级人员的聘用
1、新进员工入职
新进人员报到后、试用开始前应办妥下列手续,并于三个工作日内报人事部备案:
①填妥新进员工入职表;
②缴验学历证件、身份证及相关技术等级证书,并交纳复印件;
③缴验医院最近一个月体检表或健康证;
④入职员工因特殊情况未备齐相关资料,公司本部由人事总监签署意见,各店由大堂经理或技术总监签署意见后,店总经理签字确认报人事部备案。
2、各级人员的聘用程序
·公司本部
①公司本部员工的聘用,由各部门向人事部提交人事任用计划,人事部审核后报人事总监审批。
②新进员工试用三天,初步考察其是否符合本职工作,由该员工所在部门主管签署意见,确定是否试用。试用期为一个月(含前三天试用时间)。试用期间,如不能胜任本职工作,予以辞退。试用期满后,确能胜任本职工作的,由人事总监签署任用意见。
·各直营店
①初级技师的聘用,由技术总监签署审核意见,店总经理审批后于三个工作日内报人事部备案。
②各店技术总监、前台部长、收银员的聘用,由店总经理签署审核意见,审核后报公司人事总监审批。
③前台服务员、吧员和后勤人员,由大堂经理签署审核意见,店总经理审批后于三个工作日内报人事部备案。
④直聘中级、高级技师,试用期内可由本人书面申请晋升公司中、高级技师,由技术总监和店总经理签署审核意见,报人事部复核,由人事总监签署审批意见。
⑤新技师培训时间为30天,熟手培训时间为10天,生活费按10元/天计。经考核合格提前上钟的,按实际天数收取生活费用。
⑥前台及后勤人员试工三天期间公司包吃,主宿自理。试用期间,公司包吃、住。
劳动用工
公司本部员工采取临时用工制,员工试用期满后,由本人提出申请,人事部审核,人事总监批准后享受公司临时用工待遇。
各店员工试用期满后可根据以下种类选择办理相关劳动手续:临时用工、合同工、合同制工三种:
一、临时用工
1、审核、申报手续:试用期一个月满,由本人提出申请,前台和后勤人员由大堂经理,技师由技术总监考核合格后,经店总经理批准,报人事部备案,方可申请临时用工,享受临时用工待遇;
2、适应对象:各级技师,前台服务员、吧员、后勤人员。
3、薪金待遇:按试用期工资执行不变;
4、需交纳的相关费用(仅包括各直营店):
①服装费;
②工具费;
③工号牌代收费;
④特殊情况需在公司宿舍留宿的,每月应缴纳50元房租,水电费用自理。
5、辞职手续:由本人提前三天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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