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在全党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之际,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加强劳动保障监察队伍建设,切实解决当前监察执法作风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树立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下发了(人社厅发[2013]4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监察队伍作风建设的通知》和浙江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下发了(浙人社监总〔2013〕14号)《关于开展劳动保障监察作风教育行动的通知》等文件,杭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为积极落实各级关于加强劳动保障监察队伍作风建设,打造一支素质好、业务精,标准高、能力强的监察员队伍,充分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特制定《杭州市劳动保障监察作风教育行动实施方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布如下:
杭州市劳动保障监察作风教育行动
实施方案
为加强我市劳动保障监察队伍建设,切实解决当前监察执法作风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树立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监察队伍作风建设的通知》(人社厅发[2013]49号)、《浙江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关于开展劳动保障监察作风教育行动的通知》(浙人社监总〔2013〕1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关于加强劳动保障监察的新要求,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加强监察队伍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学风建设,不断增强执法人员的责任意识、法治意识、服务意识和廉洁意识,更好地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服务。
二、主要任务
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优质服务窗口创建活动,集中整治“蛮”、“拖”、“懒”、“散”作风问题。即大力整治监察员队伍中存在的不按规定持证上岗执法、执法态度恶劣、执法方式粗暴等执法“蛮”的问题;大力整治监察员队伍中存在的工作推诿扯皮,案件办理敷衍应付、久拖不办、效率低下等“拖”的问题;大力整治监察员队伍中存在的精神不振作、工作不主动、服务不到位、办事有疏漏等“懒”的问题;大力整治监察员队伍中存在的迟到早退、空岗串岗、监管任务落实不到位等“散”的问题。要通过作风教育行动,着力解决各地疏于管理、野蛮执法、惯于拖沓、懒于履职、纪律涣散等作风问题,达到治蛮改形象、治拖增效能、治懒提精神、治散正风气的教育效果。
三、重点内容
一是进-步强化责任意识,切实履行法律法规赋予劳动保障监察的各项职责。贯彻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是劳动保障监察的重要职责。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要紧紧围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工作,综合运用各种执法方式,深化“两网化”管理,全面履行对管辖范围内监管对象和监察事项的监督检查职责。特别是要加大执法力度,重点整治本辖区存在的突出违法问题,及时查处劳动保障重大违法案件,妥善处理
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引发的群体性事件。要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努力做到劳动保障领域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坚决防止和纠正监察执法中行政不作为的问题。
二是进一步树立公平正义的法治理念,切实维护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尊严。劳动保障监察是维护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权威的重要保证,也是保证劳动者在工作场所享有公平权利的底线,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内容。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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