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铝及铝合金挤压型材尺寸偏差》国家标准编制说明(送审稿), 2007-06-25 1 工作简况 任务来源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我国的铝及铝合金挤压型材正在飞速发展,并出口到美国、欧洲等世界各国。为适应国外市场的需要, 本标准是为了配合《一般工业型材生产许可证》评审的要求和需要, 在修订 GB/T6892-2000 《一般工业用铝及铝合金挤压型材》的同时于 2004 年 11月2~5 号在长沙由全国有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年会上提出修订的, 以便与新修订的 GB/T6892 《一般工业用铝及铝合金挤压型材》国家标准相配套。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有色标委( 2006 ) 13 号文下达了本标准的起草任务,由西南铝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任主编单位。本标准主要在原 GB/T14846-93 的基础上,参照欧共体 -1998 《铝及铝合金棒、管、型---- 型材的尺寸及外形允许偏差》、 -2001 《 6060 及 6063 铝合金精密型材第2 部分:尺寸及外形允许偏差》和 ANSIH M-1993 《铝加工产品的尺寸偏差》标准制订。 编制组情况本标准在 2004 年 11月2~5 号在长沙由全国有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年会上成立编制组,主编单位为西南铝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参加单位为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标准计量质量研究所、东北轻合金加工有限责任公司等。 主要工作过程 本标准于 2005 年9 月提出《初稿》,于 2005 年9月 23 日在成都召开标准讨论会,根据成都讨论会精神,提出标准的《征求意见稿》。 本标准于 2006 年4月8 日~ 10日, 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持, 在广州市召开了本标准的预审会, 参加会议的有 70 个单位, 130 名代表, 与会代表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了认真的讨论。现根据广州预审会精神和对《征求意见稿》的讨论意见,提出本标准的《送审稿》。 2 标准主要内容 定义根据广州预审会精神,为了确切理解和解释型材的外接圆直径,因此,增加“外接圆直径”的定义。 分类及分级 合金分类 原 GB/T 14846-93 将型材分为 A、B、C、D 四类,由于 C 类精密型材主要是建筑型材,而建筑型材的尺寸偏差在 GB/T 《铝合金建筑型材第1 部分基材》中已规定了尺寸偏差, 因此本标准在修订中,删除了此类型材的分类。 原标准将型材按合金分为高镁型材、硬合金型材和软合金型材三类, 而美国将型材按合金分为高镁合金型材(镁含量≥ 3% )和非高镁合金型材两类,欧共体将型材按合金分为硬合金型材和软合金型材两类,将镁含量≥ % 的高镁合金型材和 2XXX 、 7XXX 系合金型材划为硬合金型材。 为了既适应美国, 又适应欧洲市场的需要, 因此, 本标准将型材划分为硬合金型材和软合金型材两类, 其中, 将镁含量≥ % 的高镁合金型材和 2XXX 、 7XXX 系合金型材划为硬合金型材, 其他为软合金型材。 指标分级本标准与原标准一样,仍将横截面尺寸、弯曲度、波浪度、扭拧度、切斜度指标分为普通级、高精级和超高精级三个级别。 2 横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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