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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不能解除的保险合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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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不能解除的保险合同
篇一:保险公司在哪些情况下可以解除保险合同
保险公司在哪些情况下可以解除保险合同?
1、《保险法》第16条第2款规定:“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2、《保险法》第27条第1款规定:“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在未发生保险事故的情况下,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向保险人提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并不退还保险费。”
3、《保险法》第27条第2款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伯责任,除本法第64条第1款另有规定外,也不退还保险费。”
4、《保险法》第35条第3款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未按照约定履行其对保险标的的安全应尽的责任的,保险人有权要求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保险合同。
5、《保险法》第36条第1款规定:“在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增加的,被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有权要求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保险合同。
6、《保险法》第42条规定:“保险标的发生部分损失的,保险人赔偿后30日内,投保人可以终止合同;除合同约定不得终止以外,保险人也可以终止合同。保险人终止合同的,应当提前15日通知投保人,并将保险标的未受损失部分的保险费扣除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终止合同之日止期间的应收部分后,退还投保人。

7、《保险法》第58条第1款规定:“依照前条规定合同效力中止的,经保险人与投保人协商并达成协议,在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后,合同效力恢复。但自合同效力中止起两年未达成协议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篇二:保险合同的解除
保险合同的解除
(一)概念:保险合同的解除,是指保险合同依法成立之后,在有效期尚未届满之前,当事人依法提前终止合同的行为。
(二)原则:除合同法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解除保险合同,保险人不能解除保险合同。例外,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和运输工具航程保险合同,保险责任开始后,合同当事人不得解除合同。
(三)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解除保险合同的情形
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任意解除合同。例外,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和运输工具航程保险合同,保险责任开始后,合同当事人不得解除合同。
? (四)、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的解除保险合同的情形
? 1、虚构保险事故的解

? 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向保险人提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请求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还保险费。
? 2、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解除
? (1)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
例外:投保人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其他权利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 (2)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该受益人丧失受益权。F43
? (3)受益人或投保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的或者因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导致其伤残或者死亡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 3、年龄不真实的解除
? 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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