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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织关系转入(转出)流程图.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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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织关系转入(转出)流程图(一) 党员组织关系转入流程图省外转接:持外省市单位、部队开具的有效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福建省委教育工委组织部福建省委教育工委组织部开具的有效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本人或代理人省内转接:省内其他单位、部队开具的有效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和党员材料教学单位党政综合办公室、临时机构党支部统一收齐并认真查验《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和党员材料,无问题后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和党员材料上交组织工作办公室组织工作办公室认真查验,无问题后填写回执并开具准确、规范的校内《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按规定有接收权限的党组织由接收单位党组织通知相应基层党组织(二) 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流程图注:组织办地址:福州市闽侯上街镇溪源宫路 2 号行政办公楼 A511 室咨询电话: 0591-23535479 所在党支部出具情况说明本人或代理人教学单位党政综合办公室、临时机构党支部统一收齐并认真查验党员材料,无问题后开具校内《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和《党员组织关系转移信息表》上交组织工作办公室省内转移: 原四校党委组织部开具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组织工作办公室认真查验并开具准确、规范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省外转移: 原四校党委组织部开具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福建省委教育工委组织部福建省委教育工委组织部开具的有效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按规定有接收权限的外地或外单位党组织关于党员组织关系转移问题的暂行规定为了做好党员组织关系的转移工作,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程序,根据中组部、省委组织部有关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办法的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现就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有关问题规定如下: 一、党员因调动工作、参军、升学、毕业、外出学习或工作和其他原因离开原所在地或单位等,需要转移组织关系。二、转移类别 1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正式组织关系) 党员因工作单位发生变化,外出学习或工作时间超过 6 个月以上且地点比较固定的,应按规定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即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出后,党员在党组织中的隶属关系随即发生变化,党员应在转入单位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行使党员权利,履行党员义务。无正当理由,超过6 个月不转移组织关系、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要按照党章规定,以自行脱党论处。 2 、党员证明信(临时组织关系) 党员外出学习或工作时间较短(6 个月以内), 或工作流动性较大,地点不固定的,一般应出具党员证明信(即临时组织关系), 交所去单位党组织。凭党员证明信,党员可在所去单位党组织临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但因其没有转移正式组织关系,党员仍在原单位党组织交纳党费和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党员证明信由党员所在基层党组织(总支、直属支部)开具, 到组织办确认后,持信到接收单位组织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持党员证明信外出的党员返回学院时,所去单位党组织应在其党员证明信上注明返回日期,并加盖公章由本人携带,交回组织工作办公室。四、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范围: 在全国范围内可以直接相互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是: 1 、县级及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组织部; 2、中央直属机关各部门、中国国家机关各部门及中央一级人民团体的机关党委; 3 、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机关党委(工委)组织部; 4 、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各工作委员会组织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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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7-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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