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字票通知单管理系统技术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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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系统介绍
第二章开票端新增功能
第三章常见问题解答
第一章系统介绍
背景介绍
实现方法
背景介绍
国家税务总局对《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进行了修订,专门下发了国税发[2006]156号及[2007]18号文
规定要求,一般纳税人在取得专用发票后需开具红字发票时,需要执《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到税务机关先开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再由企业在开票系统中开具红字发票
背景介绍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红字专用发票的管理,航天信息依照总局业务需求,对原防伪税控系统进行功能改进,开发了红字票管理系统,增加了对《通知单》和《申请单》的电子信息化管理。在报税时,税务端会对红字发票与系统中记录的通知单进行比对,从而更有效地对红字发票进行监管。
背景介绍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要求,开发好的红字票管理系统于2007年6月、2008年2月在宁波和浙江省的嘉兴市、绍兴市进行了两个阶段的试运行。
试运行后,根据用户建议对软件进行了修改完善,目前具备向全国推行的条件。
新增“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开具和导出功能。
改进红字发票开具功能,提供“直接开具”和“导入红字发票通知单”两种方式开具。
实现方法
第二章开票端新增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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