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动名称:“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
二、活动时间:3月11日12点开始
三、活动地点:**市总工会大厦门前
四、具体内容:
纪念活动典礼
核心议题有:
一、活动名称:“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
二、活动时间:3月11日12点开始
三、活动地点:**市总工会大厦门前
四、具体内容:
纪念活动典礼
核心议题有:市工商局领导发言、市政府领导发言、诚信单位代表宣读公司公民道德建设活动倡议书、发布“打假维权十大典型案件”、发布“消费者投诉十大案例”、简介各行政执法部门案件查处状况及销毁假冒伪劣商品状况、宣布征询活动开始等。
参与人员:区、市两级党委、政府、人大有关领导,工商、质监、卫生、药物监督、环保等部门的领导及工作人员,公司及个体经营者代表。参会单位和经营者代表整队入场。
宣传征询活动
各有关执法部门根据市消协的统一安排设立征询台,并选派懂法律法规、懂政策、业务素质好的人员参与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现场受理消费者征询、投诉,展示有关假冒伪劣商品;有关公司展示名优商品、或诚信经营的做法。
销毁假冒伪劣商品
各有关执法部门将拟销毁的假冒伪劣商品品种、名称、数量、案值等报送至市工商局市场经济检查大队,各单位自行装车,3月14日由市工商局市场经检大队统一组织销毁。
几点规定:
1、参与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要在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统一组织下,服从指挥,开展工作,严禁各行其是。
现场活动总指挥:***
场地部署、划分联系人:****;
记者现场采访协调人:***
2、着装规定:正式参与活动的工商干部着冬装、穿大衣、戴大沿帽。其别人员可着便装。
3、活动期间,各工商局、所要加强值班制度,采用有效措施,保证消费者投诉立即得到解决。
4、如有变化另行告知,或和市消协联系
五、具体分工
市局合同消保科负责:
1、制定系列活动的实行方案。
2、召开有关理事单位参与的协调会,协商活动有关事宜。
核心内容:通报前期准备状况,征求各有关部门的意见或建议;各部门拟定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名单和参会人员状况;各部门案件查处及没收假冒伪劣商品状况和销假状况;报送典型案例;打假维权成果板报展的规定;其他有关事宜。
上述工作3月1日底前贯彻完毕。
3、提供制作宣传车录音带所需文字材料。
4、收集、撰写工商系统及有关部门打假维权十大典型案件。
5、收集、撰写市消协系统受理消费者投诉十大典型案例。
6、整顿部分食品安全典型案例在板报展上发布。
上述工作3月7日前贯彻完毕。
市局商广科负责
1、负责和电视台广告经营部联系,3月份免费持续1个月滚动播出宣传标语。
2、安排宣传单的印制,协助区工商局做好广告经营单位条幅、横幅制作事宜。
3、会同市消协、办公室和电台、电视台、报社获得联系,做好活动月的宣传筹划。
4、联系市广播电台现场直播活动实况。
**区工商局、消协负责:
1、环绕“消费和环境”年专项,全权负责文化大厦门前活动现场部署及活动
3.15宣传咨询活动策划方案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