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此文档

材料2至12为分行业自查提纲-石化行业税收自查提纲.pdf


文档分类:办公文档 | 页数:约20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1/20
下载提示
  • 1.该资料是网友上传的,本站提供全文预览,预览什么样,下载就什么样。
  • 2.下载该文档所得收入归上传者、原创者。
  • 3.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1/20 下载此文档
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该【材料2至12为分行业自查提纲-石化行业税收自查提纲 】是由【迎春文档】上传分享,文档一共【20】页,该文档可以免费在线阅读,需要了解更多关于【材料2至12为分行业自查提纲-石化行业税收自查提纲 】的内容,可以使用淘豆网的站内搜索功能,选择自己适合的文档,以下文字是截取该文章内的部分文字,如需要获得完整电子版,请下载此文档到您的设备,方便您编辑和打印。:.
石化行业税收自查提纲
一、油气田企业
(一)营业税

、天然气等并收取相应费用,且不属于《财政部国家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第十一条有关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题的通知》(财税〔2001〕160号)所明确免税范围,应征营业税项目缴税情况。
,在施工地的纳税情况。
、无形资产对外投资入股,在转让其股权时纳税情况。
、无形资产投资入股,不参与被投资企业的利润分配,不共担投资
风险,其取得的实物或其他补偿收入是否已按“租赁业”申报营业税。
、土地等不动产或无形资产抵债转让给其他单位或被法院拍卖的房产,
是否已视同销售不动产或转让无形资产申报纳税。
、房屋以及其他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对外出租所取得的
收入是否已足额申报纳税。

(二)企业所得税
,隐匿或少报经营收入、财产转让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
对外投资收益及其他收入。



,企业未经批准自行税前扣除且未作纳税调整。
、集资、非公益捐赠、摊派等不合理开支税前扣除未作纳税调整。
,提取数大于实发数。

、研发费用等不按规定提取、列支。
,列支成本费用。
、对外投资支出等列入成本费用。
、食堂的水电费、热水费、天然气费等各项支出在税前扣除。

(三)资源税


、天然气纳税情况。
(四)个人所得税
企业高层管理人员薪金、向境外派遣劳务人员工资薪金、向股东派发的股息红利、
代职工购买保险、向职工发放的各类补贴等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情况。:.
(五)其他各税
二、石油加工企业(石油炼制、石油化工)
(一)增值税

(1)申报抵扣税款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他抵扣税款凭证是否真票,取得是否
合法,业务是否真实。如从其关联企业(专门成立供应落地油等的废旧物资企业)
取得虚开废旧物资销***抵扣税款;购进原料油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而取得
废旧物资发票抵扣税款。
(2)固定资产抵扣进项税额。
(3)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未作进项
税额转出。
(4)发生非正常损失未作进项税额转出。
(5)进货退出或折让货物不冲减或延期冲减进项税额。
(6)领用已抵扣税款原材料未作进项税额转出。

(1)取得销售收入不计提增值税销项税额。
(2)随同货物销售而收取的价外费用未按规定作收入。
(3)未按规定时限计算销售收入。
(4)销售应税货物错用适用税率。
(5)将取得的应缴纳增值税的收入申报缴纳营业税。
(6)用于本企业服务、娱乐、运输、集体福利等方面的自产油品不按规定计提
销项税额。
(7)将自产的半成品油、成品油等用于赞助、捐赠、无偿赠送等,未按规定计
提销项税额。
(8)将购进货物赠送其他单位,未计提销项税额。
以货抵债(9)采用“以物易物”、“”方式销售货物未计提销项税额。
(10)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销售成品油。如低价销售给关联企业和关系单位等的
成品油。
(二)消费税


,混淆油品名称少计消费税。
(三)企业所得税(参考油气田企业检查内容)
(四)营业税(参考油气田企业检查内容)
(五)个人所得税(参考油气田企业检查内容)
(六)其他各税
三、成品油经销企业
经销企业采取通过税控加油机、直接送货、带客户直接购销等多种方式经营油品,
检查时要注意从购、销、存、运各个相关联的环节入手,结合资金流向进行关联:.
性、符合性分析,从中查找疑点,确定检查重点和突破口。
(一)增值税

(1)无购进油品取得并滞留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认证不抵扣,所购货物不计库
存。
(2)购进的油品与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货物名称、数量与金额不一致。
(3)油库(罐)库存为他人代存油品。
(4)油品发生非正常损失未按规定转出进项税额。
(5)购进油品所支付款项的单位与开具增值税抵扣凭证的单位不一致。
(6)以现金支出、背书转让等付款方式进行虚假货物交易。
(7)取得虚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1)虚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
(2)未按规定安装、使用税控加油机。
(3)账外销售经营,不计、少计收入。
(4)收取的价外费用未按规定计提销项税额。
(5)发生的视同销售行为未计提销项税额。
(6)以物易物、以物抵债未计提销项税额。
(7)销货退回、销售折扣与折让未按规定开具红字发票。
(8)购货方将滞留票退回,违规为其重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企业所得税
、完整性检查
(1)直销经营、掺兑燃料油销售等账外经营收入不入账。
(2)现金销售收入不入账,减少应税收入。
(3)收取价外费用、视同销售等行为,未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4)关联企业间进行关联交易,减少应纳税所得额。
(5)将应税收入挂账不及时结转,影响当期损益。
、合法性检查
(1)成本费用不真实,未按规定进行纳税调整。
(2)固定资产未按规定计提折旧。
(3)混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将固定资产改扩建及装修支出记入当期费
用。
(4)自关联方取得借款金额超过其注册资本50%部分的利息支出税前扣除。
(5)列支与其经营无关的支出。
(6)白条等不符合规定凭证作报销单据,列支成本费用。
(三)营业税(参考油气田企业检查内容)
(四)个人所得税(参考油气田企业检查内容)
(五)其他各税:.
银行业税收自查提纲
一、营业税
应全面自查各项应税收入是否未缴、少缴、或未按时缴纳营业税。具体自查项目
应至少涵盖以下内容:
。现行银行的债券投资一般由总行集中操作,
分为人民币债券和外币债券两类,其投资收入包括买卖损益和利息收入两部分。
目前银行大多仅就人民币债券买卖损益的部分缴纳了营业税,人民币债券中利息
收入和外币债券的买卖损益与利息收入均未缴纳营业税。按照现行营业税政策规
定,银行总行在境内利用总行资金进行外币债券投资,对其买卖债券取得的收入
应照章征收营业税;对其持有金融债券到期利息收入不征收营业税,对其持有非
金融债券到期利息收入照章征收营业税。此外,对于未持有到期债券业务投资收
益,买卖债券持有期间的利息收入也应该按税法规定纳税。
,差额缴纳营业税,少计计税营业额,
或不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缴税。
,收到的利息是否代扣代缴营业税,有无按
减除手续费后的差额计税的问题。
,有无未缴税、减除转贴现收入缴税、转贴现支出冲
减票据贴现收入、转贴现支出冲减递延收益、贴现利息收入递延入账、以及票据
转贴现返利等未按规定缴税问题。
,或有的中间业务收入存在冲减回扣、返佣支出
后计手续费收入缴税的问题。
、POSPOS机手续费收入冲减支付银联费用或机租金后缴税
的问题。
,或存在出租房屋、厂房、机器设备、
抵债资产变现收入未缴营业税问题。
、印刷费、支票工本费冲减业务费用未缴、少缴营业
税问题。
、罚息等收入未缴、少缴营业税问题。

,将非同业利息收入记入同业利息收入问题。
、咨询收入、结算手续费收入、代办保险、按揭手续
费收入等不计少计营业额问题。
、水、电、气、信息费等项目,取得的业务收入未按税法
规定缴纳营业税的问题。



二、企业所得税
应全面自查各项应税收入是否按税法规定缴税,各项成本费用是否按照所得税税
前扣除办法的规定税前列支。具体自查项目应至少涵盖以下问题:

,进行费用列支的问题。:.
“三费”等未按照税法规定的标准,进行计提和调整的问题。
、金融衍生产品业务,未按照会计核算方法进行正确估值的,
造成少缴税款的情况。
,或固定资产的净残值率及电子类设备折
旧年限与税收规定有差异的,未进行纳税调整。
,多计提呆账准备金。
、业务宣传费、广告费是否按税法规定进行计提和使用。
,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备案和报批。
,是否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收到政府奖励,是否按规定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是否进行了纳税调整。
,是否进行了纳税调整。
、标准与税收规定的差异部分,是否进行了纳税调整。
,是否不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
者支付价款、费用而减少其应纳税所得额的,未作纳税调整。
、罚金、滞纳金与违约金的性质,扩大扣除范围,未作纳税调
整。
、差旅费、董事会会费,未进行纳税
调整。
、顺序、金额不符合税收规定,未作纳税调整。
、应提未提各项费用,未作纳税调整。
,是否未作纳税调整。
,或不按批准的比例和数额扣除,或
提取后不上交的,未进行纳税调整。
、水电费等与取得收入无关的支出,未
进行纳税调整。
,未进行纳税调整。
,是否按照地区差补缴企业所得税。
,未作纳税调整。
,视同经营性租赁,多摊费用,未作纳税
调整。
三、个人所得税
应全面自查企业对职工以各种形式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是否全部按税法规定代
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自查应至少涵盖以下项目是否纳入工资薪金所得:
(缴纳)的年金。
、年终奖、住房公积金超标等。
、通讯补助。
、通讯、住房、伙食补贴。

,超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养老、失
业、医疗保险金。等是否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个人业务拓展费”。
。:.
、修理费、办公费、飞机票等实物报销形式发放的职工奖金。
,发生向职工发放服装费、劳保费等现金支出,或在节日期间发
放实物。
、部门主管发放业务推广费。
此外,还应自查个人所得税是否存在以下问题:
,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餐费发票,套取现金,私设小金库,用于职工奖励及业务拓展
支出。
、会员卡,对会员进行现金或实物奖励,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
税。
,购买礼品的费用以办公用品名义开出,在营业费用中列支,
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春节年货、办理旅游卡费用等未合并计算代扣代缴
个人所得税。

、节假日、业务往来为其他单位和部门有关人员赠送实物、消费卡
等礼品,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未按规定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
,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四、房产税
应全面自查是否按税法规定缴纳房产税。其中需要强调一点是,税法规定,直接
购买的房地产或购买土地自建房屋,其土地价值已包含在购买价中或建造成本中,
因此,在计征房产税时,不允许通过评估等方式将土地价值剥离出来。
五、其他各税
应全面自查是否按税法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增值税和预
提所得税。
保险业税收自查提纲:.
一、营业税
(一)保费收入

利用假退保、虚假批单退费等形式,冲减保费收入,套取的资金用于向保险代理
人支付手续费、向经纪公司支付经纪费、向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支付折扣、好处费,
造成少缴营业税。

(1)取得保费收入不入账,或按扣除手续费、保险费回扣后的净保费入账。
(2)预收保费长期挂往来账。已收到保费,但长期挂账,不结转收入或不按规
定时限结转保费收入。
(3)非免税险种做免税处理,未申报缴纳营业税。
(4)免税险种在没有取得正式批文前,自行视为免税险种,未申报缴纳营业税。
(二)其他收入
,收取的贷款利息收入,未申报缴纳营业税。
,未按规定将利息结转保费收入,未
申报缴纳营业税。
3.“保单抵押贷款”的利息收入,未申报缴纳营业税。
金融商品买卖的差价收入核算不正确(不能扣除金融商品买卖的交易税费),4.
造成少申报缴纳营业税。
(三)营业外收入
,未计入收入,未申报缴纳营业税。
,未计入收入,未申报缴纳营业税。
,未计入收入,未申报缴纳营业
税。
(四)代扣代缴营业税
(非雇佣个人)的代理手续费,未按规定代扣代缴营业税。
,未按规定代扣代缴营业税。
,未合并计算代扣代缴的营业税。
二、企业所得税
(一)收入
内容参见营业税。利用假退保、虚假批单退费等形式,冲减保费收入,用于支付
手续费、经纪费,有合法票据、在税法规定的扣除标准内,可以据实税前扣除,
否则不允许税前扣除,应进行纳税调整。
(二)成本费用

在理赔业务中,通过代理机构(汽车修理厂等)从理赔支出中虚列费用,加大赔
付成本。

(1)支出凭证不合法。具体表现形式有:一是200471年月日以后,支付给中:.
介代理机构的部分手续费,未依法取得《保险中介服务统一发票》,直接以自制
的《代理保险手续费收据》入账列支代理人或经纪人的手续费;二是取得第三方
代开的发票;三是从地税部门自购自开的盖代理机构单位公章的发票列支手续费;
四是以自制批单和退保费收据列支无赔款优待、销售折扣。
(2)企业直销业务提取手续费,增大了手续费扣除范围。
(3)手续费支出超过税法规定的扣除标准,未进行纳税调整。

(1)佣金支出比例是否超过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营销业务保费收入总额5%。
保险合同有效期是指保险人为被保险人提供保险保障的起止日期;营销业务保费
收入总额是指保险公司按照营销员代理销售的保单而向投保人收取的保险期间
内的保费收入总额;佣金扣除限额应逐单计算,扣除限额和保单签发之日起的5
年内的每个年度支付的佣金逐年累加后的金额比对,超过部分不得扣除,未超过
部分据实扣除;保单签发之日起的五年后支付的佣金不得税前扣除;不同保单之
间佣金实际支出和各自限额的余缺不得相互弥补。
(2)给营销员发放的增员奖金、展业津贴、直接管理津贴、经理津贴、直接育
成津贴、增才奖、间接育成津贴、辅导津贴、职务津贴、晋升奖金等间接佣金,
是否并入佣金支出,计算不超过税法扣除标准的部分,予以税前扣除。
(3)为营销员购买的商业保险,是否未并入佣金支出,统一分配计算不超过税
法扣除标准的部分,予以税前扣除。
(4)是否列支保全员的(本单位雇员)工资、员工提成工资等不属于佣金支出
的项目;
(5)计提的佣金,在次年汇算清缴期限内仍未支付的部分,未进行纳税调整。

(1)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的检查
①计提折旧时固定资产残值率低于税法规定的残值率,未进行纳税调整;
①在营业费用中一次性列支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物品未作纳税调整;
①达到无形资产标准的管理系统软件,在营业费用中一次性列支,未进行纳税调
整。
(2)计税工资的检查
2008年两法合并前,将工资性的支出列入了营业费用,未进行纳税调整。
①以差旅费、车船燃料费名义按月列支职工交通补贴,以邮电费名义按月列支通
讯补贴未计入工资,未进行纳税调整。
①在劳动保险费中列支职工交通意外保险、员工子女保障保险等商业保险,未进
行纳税调整。
①以会议费、公杂费、宣传费名义列支部分职工奖励费,以劳动保护费名义支付
给职工人人有份的误餐费,未计入职工工资,应进行纳税调整。
两法合并后,重点检查所支付的工资是否合理。
(3)“三费”的检查
执行新会计准则前,在营业费用中重复列支应在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和工
会经费(已按工资总额提足)中列支的费用。如员工体检费用和探亲路费直接在
营业费用中的福利费列支;职工培训费用以会议费、差旅费名义列支;员工文体
晚会支出在营业费用列支。:.
执行新会计准则后,直接在费用中列支或提取的数额是否超过规定比例,新旧政
策衔接处理是否正确。
(4)业务宣传费和业务招待费的检查
将应计入业务宣传费和业务招待费项目的费用以会议费、差旅费、公杂费、办公
用品等项目在管理费用中列支,在申报时,未按税法计算的限额进行纳税调整。

年以前,税法规定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按当期自留保费收入的(1)200750%提取,
企业按照1/365法计提,在申报时多提的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未进行纳税调整。
(2)税法规定已发生未报告未决赔款准备金按当年实际赔款支出4%计提。如果
产险公司按精算方法计提,多提的部分应进行纳税调整。
(3)税法规定长期责任准备金按照年度历年累计营业收支差额全额提取,如果
产险公司按精算方法计提,多提的部分应进行纳税调整。
(4)实行新会计准则以前,寿险公司的各分公司按照全额提取寿险责任准备金、
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和未决赔款准备金,总公司再保业务当年度未摊回寿险责
任准备金和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未决赔款准备金,也未进行纳税调整。

(1)提取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入营业外支出的部分,在年度汇算清缴后仍有
余额,未进行纳税调整。
(2)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在年度汇算清缴后仍有余额,未进行纳税调整。

以外币投入的股本由于汇率变动引起的股本差异计入汇兑损益,未进行纳税调整。
(三)保险投资的检查
;
,投资国债转让收益有否纳税;
,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是否在税前扣除。
三、个人所得税
(包括团体意外伤害险、附加伤害医疗险、补充住院医
疗险、团体交通意外险、团体重疾险)、补充养老保险是否按规定代扣代缴了个
人所得税。
、邮电费、差旅费的方式套取现金,支付给个人手续费、回
扣、奖励等,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车船燃料费邮电费对“营业费用”科目下列支“差旅费”、“”、“公杂费”、“会议费”、“”、
“查勘费”等费用的原始凭证,要自查是否有假发票,或有票据无法证明实际列支
内容或不正常的支出,是否存在支付给个人的收入,通过票据报销方式列入公司
费用,并且逃避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问题。
、误餐补助、加班补助、通讯费补贴等,
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奖金(如“开工利是费”、“”等)以及发放各种实:.
物等未足额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礼品等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6.()非雇佣个人支付给保险代理个人的代理手续费未按税法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
得税。
,并收取利息,职工提前偿还贷款时给予的优惠,
记入“营业外支出”科目,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四、其他地方税种
(一)印花税
,未按规定缴纳印花税。
,只按保费收入净额申报缴纳了
印花税,冲减收入部分未申报缴纳印花税。
,未按规定缴纳印花税。
(二)房产税
检查房产税计税依据申报是否准确:


,是否及时入账等,足额缴纳房产税。
通信业税收自查提纲
:.
一、营业税
(一)主营业务收入

全部收入包括本通信网全部话费收入加上从另一通信网分割回的话费收入减去
分割给另一通信网的话费后的余额。电信企业的信息数据海量,电算化程度较高,
其自动计费系统,涵盖了绝大多数资费信息,是非常重要的计税依据。重点自查
计费系统的数据转换到财务系统的收入数据是否真实、完整,如果计费系统的收
入数据大于与财务系统的数据,要进一步核实原因。

通过手机特服号为“中华健康快车”等公益组织接受捐款的业务,可以按照现行营
业税政策规定,以全部收入减去支付给公益组织捐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计算征
收营业税。
与其他单位合作,共同为用户提供邮政电信业务及其它服务并由统一收取价款的,
以全部收入减去支付给合作方价款后的余额计算征收营业税,要注意上述合作过
程中有无扣除不属于合作性质的费用支出(如非合作性质的电路租赁费等)现象。

打折销售有价电话卡、“”充值送话费等促销活动中,收入与相关折扣是否按配比
原则、权责发生制原则冲减收入,有否多冲减当期收入,少缴营业税。
以赠送充值卡的形式抵顶企业正常的费用支出,如:支付代理商的佣金、特约代
理店酬金、职工竞赛奖励、营业厅装修补贴、基建房租等,但赠送的充值卡作为
销售折扣冲减了营业收入,少缴营业税。
(二)其他业务收入
卡及其他商品的收入是否作为非生产、批发、零售行业的混捆绑销售手机、SIM
合销售行为按规定申报缴纳了营业税。
取得的房屋出租收入、柜台出租收入,是否按“”5%服务业税目税率申报纳税,
有否错按“邮电通信业”3%的税率申报纳税。
向手机号码停止使用但并未销号的用户,按月收取的固定费用,有否在收入实现
的当月计算缴纳营业税。
收取营业点的承包费直接冲减营业费用,未确认收入申报缴纳营业税,少缴营业
税。
向关联企业(手机销售商)提供场地或服务,收入明显偏低又没有正当理由,应
按照《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核定其计税营业额。
(三)营业外收入
加收的话费滞纳金、违约金、罚款等收入等是否作为营业外收入,申报缴纳了营
业税。:.
二、企业所得税
(一)收入
,未结转收入,少计算缴纳所得税。
,未结转收入,少计算缴纳所得税。
、财政局的企业奖励金、地方财政拨入
固定资产投资考核奖,收到光缆拆迁补偿费、公路桥梁工程总公司光缆拆迁补偿
费等,未计收入,少计算缴纳所得税。
(以前年度)捐赠的固定资产未调增应纳税所得额而计提折旧的问题。
,缴纳消费保证金后,由公司赠送手
机,期满达到约定消费金额的,公司再退还保证金。对超过合同约定还款期未返
还客户的消费保证金,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二)成本费用

(1)通讯线路设备、杆路、发电机组、电梯、中央空调、简易房屋等未按规定
年限计提折旧,造成有些年度多计成本,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2)消防器材、建筑物等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未报国税机关备案。
(3)已经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又顺延两年按净值重新计提折旧,应调增应纳
税所得额。
(4)以低于税法规定的残值率计算、提取折旧,造成多提折旧,少申报应纳税
所得额。
(5)购买计算机硬件所附带的软件作为固定资产管理但在启用当月就计提了折
旧,并不是在使用的次月计提,也未计算残值。

(1)土地使用权的摊销年限不符合税法规定,未进行纳税调整,应调增应纳税
所得额。
(2)土地出让金、土地权属登记费在管理费用中一次性列支。
(3)达到无形资产标准的管理系统软件,在营业费用中一次性列支,应按税法
规定的期限分期摊销。
(4)将应计入无形资产原值的软件安装调试费在管理费中列支。

(1)租赁固定资产,一次性列支租赁费,未在租赁期限内平均摊销费用,应调
增纳税所得额。
(2)融资租赁时,承租方租入固定资产的租赁期短于该项固定资产法定折旧年
限,对每期支付的租赁费高于按税法规定的折旧年限计算的折旧额的,其超出部
分不得作为本期成本、费用。企业列支设备租赁费高于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折旧
额时,应当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3)将经营租赁时发生的车辆保险费、车船使用税等,应由出租方承担的费用

材料2至12为分行业自查提纲-石化行业税收自查提纲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非法内容举报中心
文档信息
  • 页数20
  • 收藏数0 收藏
  • 顶次数0
  • 上传人迎春文档
  • 文件大小168 KB
  • 时间2023-0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