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保险合同样本 .doc人身保险合同样本
[人身保险合同样本]人身保险合同
第一条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本合同所载条款、声明、批注,以及和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复效申请书、健康声明书、体检报告书及其他约定书共同构成,人身保险合同样本。
保险责任的开始及交付保险费
第二条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_____ 分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本保险单应负的责任,自投保人交付第一期保险费且本公司同意承保而签发保险单时开始。除另有约定外,保险单签发日即为本合同的生效日,生效日每年的对应日为生效对应日。
本公司收取第一期保险费且同意承保时,应发给保险单作为承保的凭证。
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保险费的交付,宽限期间及合同效力的中止。
第三条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的分期保险费,应依照本保险单所载交付方法及日期,向本公司交付并索取凭证妥为保存。如本公司派员前往收取时,应向该收费员交付并索取凭证妥为保存,合同范本《人身保险合同样本》(..)。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的分期保险费到期未交付时,自保险单所载交付日期的次日起60日为宽限期间;逾宽限期间仍未交付的,本合同自宽限期间终了的次日起效力中止。如宽限期间内发生保险事故,本公司仍负保险责任,但应从给付保险金中扣除欠交保险费的利息。
保险费
第四条保险费交付方式分为一次性交付、按年交付、按半年交付、按月交付。按年交付保险费的交付期限为生效日每年的对应日所在月的1号至月底;按半年交付保险费的交付期限为生效日每半年对应日所在月的1号至月底;按月交付保险费的交付期限为每月的1号至月底。投保人可选择其中一种为本合同的保险费交付方式。
第五条本合同的保险费交付期间分为趸交、xx年交、20年交。投保人可选择其中一种为本合同的保险费交付期间。
合同效力的恢复
第六条本合同效力中止后,投保人可在效力中止日起2年内,填妥复效申请书及被保险人健康声明书申请复效。
前项复效申请,经本公司同意并交清欠交的保险费及利息后,自次日起,本合同效力恢复。
保险责任
第七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负下列保险责任:
%增加保险金额。
,被保险人生存至每满3周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保险单列明的保险金额的10%给付生存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以致身故,本公司按保险单列明的保险金额给付,本合同即行终止;第二年度及第二年度以后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以致身故,本公司按增加后的保险金额给付,本合同终止。
人身保险合同样本2 第2篇保险公司督导岗位职责
〖预览〗保险公司督导岗位职责(一)1、协助业务单位经营目标的达成,并提供业务推动的建议,作为业务主管经营的参考。2、协助单位拟定增员教育及训练的计划。3、参与业务单位培训课程的规执行和授课。4、协调业务主管与业务员间的沟通与辅导5、参与策划业务单位竞赛活动及各项会议汇报活动6、参与业务单位各项业务活动管理及绩效分析7、协助业务单位各项行政管理工作8、协助落实与报行公司领导交给的任务9、协助业务主管作好内部管理工作10、其他临时事务保险公司督导岗位职责(二)1、针对公司各项政令进行有效宣导,加强团队文化的传播;2、通过对相关材料的宣导和辅助工具的使用,推动产品特别是新产品的销售;3、对竞赛方案、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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