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人员
基本情况调查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统计局关于加强和完善部门统计工作意见的通知有关要求,为摸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队伍人员结构基本情况,进一步提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统计队伍水平,不断加强系统内统计队伍建设,决定开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人员基本情况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时间
调查报告期为2014年12月31日。
二、调查内容
统计人员学历、年龄、从事统计工作年限、行政级别等方面的情况(具体内容见统计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人员基本情况统计表、录入软件及结构可通过以下网址下载:
/SYrlzyhshbzb/zhuanti/jinbaogongcheng/tongjifenxi/smis/zhxx/
三、调查对象
本次调查对象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其行政区划内的各地(市、州、盟)、县(市、区、旗)、街道及乡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人员。
四、调查组织及上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人员基本情况》统计表采取层层上报、逐级汇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统计工作负责部门组织填写并回收后上报。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于2015年1月20日前正式行文后将汇总后的统计表报送至我司统计处。
此次统计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性统计调查,统计结果将成为制定和完善有关政策的依据。各地务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任务。
联系人:唐远志马玲
电话:(010)84233680 84233621
传真:(010)84233612
电子邮箱:******@mohrss.
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3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规划司统计处
邮编:100013
附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人员基本情况统计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规划财务司
2015年1月4日
附件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人员基本情况
填报单位:
项目
学历
年龄
从事统计工作年限
行政级别
专业技术职称
序号
合计
女
中共党员
有统计从业资格
有统计专业背景
专职人员
在编人员
博士研究生
硕士研究生
大学本科
大学专科
中专
高中及以下
35岁及以下
36岁至40岁
41岁至45岁
46岁至50岁
51岁至54岁
55岁及以上
3年
及以下
4至6年
7至10年
11年及以上
厅局级
处级
科级
无
高级
中级
初级
无
甲
乙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总计
1
部门层次
省(区、市)
2
地(市、州、盟)
3
县(市、区、旗)
4
街道及乡(镇)
5
单位性质
政府机关
6
-
-
-
-
其中,综合统计管理部门
7
事业单位
8
协会学会
9
-
-
-
-
其他
10
-
-
-
-
关于开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人员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