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江苏省省级机关工作委员会文件
苏委工团〔2014〕3号
★★★★
关于申报2012-2013年度省级机关
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
五四红旗团委(支部)的通知
省委各部委、省各委办厅局机关团委(总支、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在各级团组织和团员青年中树立可学、可比、可信的榜样,团结引导省级机关团员青年积极投身全面深化改革伟大实践,为全面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开启基本实现现代化新征程而努力奋斗,经研究决定,在2014年“五四”期间表彰2012-2013年度省级机关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和五四红旗团委(支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 省级机关优秀共青团员
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德高尚;努力做好本职工作,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自觉遵守团的章程,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参加团的活动;近两年内曾被所在单位或上级团组织授予荣誉称号;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6年5月4日以后出生)的共青团员(含保留团籍的党员)。
2. 省级机关优秀共青团干部
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德高尚;忠诚党的事业,注重党性修养,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在青年中具有广泛的影响力、号召力;围绕党政中心工作和青年需求扎实开展工作,在团的岗位上取得突出成绩;从事团的工作不少于二年;所在团组织或本人曾荣获所在单位或上级团组织授予的荣誉称号。
3. 省级机关五四红旗团委(支部)
省级机关五四红旗团委:⑴班子建设好。按期换届,民主选举,整体素质高,制度健全有效,思想作风过硬;⑵主题活动好。围绕服务大局、服务青年的主题,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活动,引导团员青年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本单位各项工作中较好地发挥了生力军作用;
⑶支部(总支)建设好。履行团委职责,加强支部建设,指导支部(总支)工作,带动支部(总支)工作全面活跃。所属团支部(总支)按期换届,民主选举,组织制度健全有效,富有活力;⑷活动阵地建设好。活动有阵地,工作有依托,经费有保障;⑸大力加强服务型团组织建设,围绕青年成长成才办实事、办好事,青年受益面广,效果好,团组织对团员青年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省级机关五四红旗团(总)支部:⑴大力开展服务型团组织建设,在联系和服务青年方面做出了突出成绩,得到所在单位和青年的高度认可;⑵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经常开展团员教育、团员管理、团员发展工作、推优工作;⑶团支部(团总支)成员工作能力较强,认真落实上级团委的各项工作要求,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团的工作,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认同度。
二、评选办法
1. 申报要求
省级机关优秀共青团员:部门、单位团员数(含保留团籍的党员)在500人以内的,可申报1名;500人以上的,可申报2名。
省级机关优秀共青团干部:部门、单位团干部数(含基层团支部委员)在50人以内的,可申报1名;50人以上的,可申报2名。
省级机关五四红旗团委(支部):每个部门、单位申报团委(支部)共不超过2个;支部数不足5个的部门、单位,不得申报五四红旗团支部。
2. 推荐申报
各部门、单位机关团组织按照条件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推荐。对申报人选和团组织进行公示和考察,经机关党组织同意后上报。申报集体和个人须填写申报表(见附件1、2、3、4,表格可从江苏机关党建网/19314/公告栏下载),并撰写1500字左右的申报材料。申报表和申报材料一式2份,于4月15日前报省级机关团工委,逾期视为自动放弃。E-mail:jssjjgtgw@。
3. 评选表彰
省级机关团工委根据各类奖项的条件和标准,认真审核申报材料,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参加评选。对先进集体和个人发文表彰,颁发荣誉奖牌或证书。
三、有关要求
1. 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部门、单位机关团组织要高度重视这次评选活动,主动向机关党组织汇报,加强对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动员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参与到评选活动中来,把评选作为团内民主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
2. 严格程序、精心组织。各部门、单位机关团组织要按照要求,精心组织,严格程序,推选出符合条件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3. 深化评选、加强建设。要把评选省级机关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和省级机关五四红旗团委(支部)作为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活跃基层共青团工作的重要途径和手段,努力把评选的过程作为发现典型、宣传典型、学习典型的过程,形成以评促建的良好氛围。
附件:
共青团江苏省省级机关工作委员会文件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