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肉与肉制品化学指标测定实验
实验一肉与肉制品取样方法
一、取样管理
(1)取样人员必须经过技术培训,熟悉肉和肉制品生产过程,具有独立工作的能力。
(2)取样人员取样时必须防止样品污染。
(3)取样人员取样时不得受他方影响。
取样人员取样时应填写取样报告,内容包括:(1)食品名称;(2)生产厂名;(3)生产日期;(4)产品数量;(5)取样地点;(6)取样方法;(7)取样数量;(8)样品编号;(9)取样日期(年、月、日);(10)取样单位盖章;(11)取样人员签名;(12)被取样单位负责人签名;(13)备注:填写取样时的异常情况、影响取样的环境、产品的运输和包装情况等。
取样人员将样品送到实验室前须贴上封条与标签,标签上标明以下内容:(1)样品名称;(2)取样地点;(3)取样日期;(4)样品编号;(5)样品特性。
取样工器具应清洁、干燥,不得影响样品的气味、风味和成分组成。容器容量与取样量应相符。使用玻璃器皿要防止破损。
二、取样方法
取样的一般原则是:取样程序应使所取原始样品尽可能有代表性,也要满足分析项目的特殊要求;取样量应满足样品的代表性和分析项目的要求,也应考虑产品的数量,取样量不得少于分析取样、复验和留样备查的总量。
(1)鲜肉:若成堆产品,则在堆放空间的四角和中间设采样点,每点从上、中、下三层取若干小块混为一份样品;若零散产品,则随机从3~5片胴体上取若干小块混为一份样品。每份500~1500g。
(2)冻肉:小包装冻肉同批同质随机取3~5包混合,总量不得少于1000g。冻片肉取样方法参见(1)。
(1)大片肉:参见(1)。
(2)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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